劉聰

四川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原主任

劉聰,四川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原主任。根據2018年12月3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判決書,他因受賄罪一審獲刑十年。

拘留逮捕


據判決書介紹,劉聰因涉嫌受賄罪,於2017年6月6日被廣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決定,2017年6月20日被廣安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一審獲刑


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劉聰利用擔任四川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的職務便利,為四川省教育信息中心相關項目承建商、供貨商提供便利,非法收受呂某、唐某、商某、楊某等項目承建商、供貨商所送人民幣現金345萬元、美元3萬(摺合人民幣19.57萬元)、價值10萬元的購物卡以及價值190735元的轎車一輛,總計收受財物價值人民幣393.6435萬元。根據2018年12月3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判決書,他因受賄罪一審獲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