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經費支出

行政單位經費支出

行政單位經費支出是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支出。屬於支出要素的一項。

特點


包括為開展業務活動發生的所有支出,如工資及福利費、公務活動費用、設備的修繕費等等;經費支出的來源主要是財政或上級部門的撥款,撥入經費之間有著某種對應關係;經費支出需要單獨核算,並向財政或上級部門單獨列報;經費支出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都有具體規定,行政單位必須按規定的範圍和標準辦理支出。

分類


按經濟用途分類,可分為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公務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其他費用等。按經濟性質分類,可分為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管理要求


按上級或財政部門核准的預算和用款計劃,以及預算所規定的支出範圍和用途使用經費。如果需要改變用途所規定的支出範圍和用途使用經費。如果需要改變用途和範圍,要按照規定程度上報上級部門,並經批准後方可執行。按照定員、定額和開支標準辦理經費支出。分清資金渠道,嚴格劃分經常性和專項支出。

核算方法


為了總括地核算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支出,設置“經費支出”科目。該科目的借方登記 實際發生的支出數;貸方登記支出收回或沖銷數;平時該科目的借方餘額反映經費實際支出累計數;年終轉賬后,該科目無餘額。發生支出時的借記“經費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有關科目;支出收回或沖銷轉出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經費支出”科目;年終轉賬時,借記“結餘”科目,貸記“經費支出”科目。經費支出採用收付實現制的原則確認,按實際發生數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