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勘探與研究長期擴大方案
海洋勘探與研究長期擴大方案
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於1969年第六屆大會通過的廣泛研究世界海洋的總體規劃。方案的第二部分是與執行方案有關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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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於1969年第六屆大會通過的廣泛研究世界海洋的總體規劃。最初由約50項研究計劃組成,由於該方案計劃執行幾個10年,並且不限於原有的計劃內容和項目,可按入選標準接收更多的新計劃,故稱長期擴大方案,英文縮寫LEPOR。
方案的目的是增進對海洋、海水和海底中的物質,以及海洋與陸地、大氣和洋底界面相互作用,對在海洋環境中產生的、或是影響海洋環境的各種知識的了解,提高海洋及其資源的利用,為人類謀福利。
方案本身分為科學內容和業務活動兩大部分。第一部分列出的研究計劃涉及 6個主要領域:①海洋與大氣相互作用、大洋環流、海洋的變異性和海嘯等有關問題;②生物資源及其與海洋環境的關係;③海洋污染;④地質學、地球物理學和海洋底土中的礦物資源;⑤全球聯合海洋站系統(IGOSS);⑥特定水域的國際調查。為在原有的約50項研究計劃基礎上接納更多的新計劃,提出了新計劃選取標準:①必須具有成員國廣泛、積極參加的特色;②確需國際合作行動;③具有可靠的科學基礎;④必須具有重要的新信息;⑤有利於提高海洋及其資源的利用;⑥有助於滿足發展中國家的需要。方案的第二部分是與執行方案有關的業務。包括培訓、教育和人力需求,資料情報管理,儀器和方法,技術和支持設施,後勤服務,科學調查的法律問題,全球聯合海洋站系統,長期擴大方案的執行機構,援助發展中國家。
方案主要通過“國際海洋考察十年”來逐步執行。1971~1980年的國際海洋考察十年作為方案的第一階段已經結束,1981~1990年的新計劃正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