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與具體
抽象與具體
一對常用的哲學範疇。原來有分離與聚合的含義,在G.W.F.黑格爾的哲學中,有特殊的含義。通常所說的抽象,指在認識上把事物的規定、屬性、關係從原來有機聯繫的整體中孤立地抽取出來;具體是指尚未經過這種抽象的感性對象。
黑格爾承認前面所說的抽象為抽象,但並不承認感性對象為具體。黑格爾認為具體是理性的具體,即具體概念,也就是以概念為本質的一切事物的多方面的規定、屬性、關係的有機整體性,以及它們在認識中的反映。在哲學史上黑格爾第一次按照上述含義使用這對範疇,明確地把孤立、割裂、片面這類思想方法稱為抽象思維,把不同規定性的統一、對立面的統一、普遍和特殊的統一作為具體性的根本特徵。他主張世界上客觀存在著的真實事物、概念、真理都是具體的,都是不同規定性的有機統一體。世界上決沒有那種抽象的、孤立的、非此即彼的東西。具體性是概念、真理最基本的特性。哲學的目標就是要把握具體真理、具體概念。在黑格爾看來,為要達到這個目標,認識必須經歷一個辯證發展的過程。
這個過程是具體概念自我發展、自我認識的過程,是它所包含的各個規定性在內部矛盾推動下互相推移、轉化、由不統一到逐步統一的過程,也就是由抽象發展為具體的過程。認識開始只能得到一些抽象的規定性,它們是孤立的、片面的。隨著認識的前進,愈是在後的概念所包含的規定性愈多,因而內容愈豐富、愈具體、愈真實。黑格爾的《邏輯學》就是對概念這種由抽象到具體發展過程的描述,最終的“絕對理念”就是一個最具體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