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又名氫可的松丁二酸鈉;氫可琥,化學名稱為11β,17—二羥基—21—(3—羧基—1—羥丙氧基)孕甾-4-烯-3,20-二酮,為白色或幾乎白色的疏鬆塊狀物。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是氫化可的松的鹽類化合物。具有抗炎、抗過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種藥理作用。(1)抗炎作用:糖皮質激素減輕和防止組織對炎症的反應,從而減輕炎症的表現。(2)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細胞中介的免疫反應,延遲性的過敏反應,並減輕原發免疫反應的擴展。(3)抗毒、抗休克作用:糖皮質激素能對抗細菌內毒素對機體的刺激反應,減輕細胞損傷,發揮保護機體的作用
● 通用名: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
● 別名:氫可的松琥珀酸鈉
● 英文名稱:Hydrocortisone Sodium Succinate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是一種糖皮質激素, 具有抗炎和免疫的作用,臨床上用於治療嚴重哮喘等。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主要用途:
● 用於治療嚴重哮喘、各種類型的休克。
● 用於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腎上腺危象以及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症(腎上腺變態綜合征)的替代治療。
● 用於嚴重中毒性感染或伴有休克的患者(包括一些原蟲感染),需在充分抗感染的前提下才用藥。
● 用於結核病的早期充分使用抗結核葯的情況下,可短期配合本品,以發揮迅速退熱、減少滲出等作用,一般僅用常規用量的1/3~1/2。
● 用於早期心包炎、睾丸炎、風濕性心肌炎、急性風濕性心內膜炎和損傷性關節炎等可減輕粘連及瘢痕攣縮等後遺症。
● 用於治療各種過敏性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
● 適量配合1%普魯卡因注射液,可局部用於肌肉、韌帶或關節勞損以及腱鞘炎(臨床較多使用潑尼松龍和曲安奈德)。
● 用於嚴重全身型重症肌無力和對膽鹼酯酶抑製劑已產生耐受性的眼型重症肌無力。
● 用於葡萄糖耐量試驗。
● 眼虹膜炎、角膜炎、視網膜炎和視神經炎等非特異性眼炎,眼前部局部用藥。眼後部全身用藥,有角膜潰瘍的禁用本品。
● 用於腎上腺次全切除術后的補充治療。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有多種製劑和規格。它們的給藥方法、途徑和吸收速度、穩定性都不一樣,各有特點。不同廠家的製劑因製作工藝不同,其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有可能也不一樣。具體如何選擇請諮詢醫生。
● 丁丙酸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片劑:10毫克;20毫克。
● 丁丙酸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注射劑(醇溶液):10毫克;25毫克;100毫克。
● 丁丙酸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注射劑(粉):100毫克。
● 丁丙酸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軟膏劑:0.1%;0.25%;1%。
● 丁丙酸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眼膏劑:0.5%。
● 對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過敏的患者禁用。
● 本品禁用於已明確對本品及其它甾體激素過敏的患者。
● 患有嚴重的精神病或有此病史的患者禁用。
● 患有癲癇或有癲癇病史的患者禁用。
● 活動性消化性潰瘍的患者禁用。
● 患者有近期進行過胃空腸吻合術的禁用。
● 患者有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症的禁用。
● 患者使用抗菌藥物無法控制的感染的禁用。
● 患者有全身真菌感染的禁用。
● 患者有骨質疏鬆的禁用。
● 患者有嚴重高血壓的禁用。
● 患者在骨折和創傷修復期禁止。
● 患者患有角膜潰瘍的禁用。
● 患者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患者有血栓性靜脈炎的禁用。
● 患者有細菌性、真菌性及病毒性皮膚病的禁用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外用製劑。
● 妊娠期婦女應權衡利弊,在利大於弊的情況下使用。
● 哺乳期婦女如確需要用藥,應暫停哺乳餵養。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為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病情開處方拿葯,包括用法、用量、用藥時間等。不得擅自在家按照藥物說明書自行用藥。
● 用於部分疾病的替代療法:每天20~30毫克,早晚分2次口服。
● 用於急性病:靜脈注射或滴注水溶性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按病情輕重和患者對治療的效應確定用量,每次100~500毫克,每天3~4次,年齡未達到1歲的兒童一次25毫克,l~5歲兒童一次50毫克,6~12歲兒童一次100毫克,病情好轉后減量或停葯。
● 用於關節腔注射:根據關節大小,使用本品5~50毫克。
● 用於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手術:術前靜脈注射或肌內注射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的琥珀酸鈉或磷酸鈉注射液100毫克,每8小時—次,5天內逐漸減量達到維持劑量每天20~30毫克。
● 用於局部軟組織:多用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磷酸鈉或琥珀酸鈉酯,通常使用100~200毫克。
● 用於局部各種過敏性、非感染性和一些增生性皮膚病:取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乳膏或軟膏劑適量塗於患處,每天2~4次。
● 用於過敏性結膜炎:使用0.5%的眼膏適量塗於眼瞼內,每天3次。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用於臨床只可能發揮減輕癥狀的作用,不可能治癒和阻止疾病的進展。
● 長期用藥者,需進行眼科檢查,以排除青光眼和白內障,並定期檢查血糖,特別是已患有糖尿病的患者。
● 必要時患者可使用抗酸葯防止消化性潰瘍複發。
● 長期使用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治療的患者在停用之後數月內不能對付應激狀態。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可掩蓋發熱和感染的癥狀,不能因急欲退熱而使用本類激素。
● 受到感染的患者如必須使用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需要增加抗感染藥物的用量。
● 長期大量局部使用可繼發細菌、真菌感染,局部可發生痤瘡、酒渣樣皮炎、皮膚萎縮及毛細血管擴張。
● 細菌性、真菌性及病毒性皮膚病禁用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外用製劑。
● 不宜長期使用,並避免全身大面積使用。
● 其他注意事項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反應輕微,可以堅持用藥。如果不良反應較大,應立即停葯,就醫。醫生會根據不良反應的輕重以決定是否繼續用藥,還是換用其他藥物。
● 嚴重消化性潰瘍、嘔吐。
● 嚴重感染。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應該放在乾燥處遮光密閉保存。
● 不要將該藥物分享給與你有相同癥狀的人使用。
● 藥物要放於小孩接觸不到的位置。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的不良反應包括:
● 長期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醫源性庫欣綜合征面容和體態、體重增加、下肢浮腫、紫紋、易出血傾向、創口癒合不良、痤瘡、月經紊亂、肱或股骨頭缺血性壞死、骨質疏鬆或骨折(包括脊椎壓縮性骨折、長骨病理性骨折)、肌無力、肌萎縮、低血鉀綜合征、胰腺炎、消化性潰瘍或穿孔,兒童生長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內障、良性顱內壓升高綜合征、糖耐量減退和糖尿病加重。
● 患者可出現精神癥狀:欣快感、激動、譫妄、不安、定向力障礙,也可表現為抑制。
● 併發感染為腎上腺皮質激素的主要不良反應。以真菌、結核菌、葡萄球菌、變形桿菌、綠膿桿菌和各種皰疹病毒為主。
● 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受到抑制,為激素治療的重要併發症,其發生與製劑、劑量、療程等因素有關。
● 糖皮質激素停葯綜合征。有時患者在停葯后出現頭暈、昏厥傾向、腹痛或背痛、低熱、食慾減退、噁心、嘔吐、肌肉或關節疼痛、頭疼、乏力、軟弱,經仔細檢查如能排除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和原來疾病的反跳,則可考慮為對糖皮質激素的依賴綜合征。
● 靜脈迅速給予大劑量可能發生全身性的過敏反應,包括面部、鼻黏膜、眼瞼腫脹,尋麻疹,氣短,胸悶,喘鳴。
● 心血管損害:潮紅、心悸、心律失常、靜脈炎、血壓降低等。
● 皮膚及其附件損害:皮疹、瘙癢、皮膚髮紅、局部皮膚反應、多汗、紅斑疹、蕁麻疹等。
● 全身性損害:胸悶、發熱、乏力、疼痛、寒戰等。
● 消化系統損害:噁心、嘔吐、腹痛等。
● 呼吸系統損害:呼吸困難、呼吸急促、憋氣、哮喘等。
● 神經系統損害:頭暈、頭痛、抽搐等。
● 精神障礙:失眠、煩躁、興奮、焦急不安、幻覺、譫妄等。
● 其他不良反應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 有些藥物可能與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相互作用,包括處方葯、非處方葯、疫苗、維生素、草藥等。這些藥物與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一起使用前請諮詢醫生。
● 合用甲狀腺素,能影響本類激素的消除,甲狀腺功能亢進時可見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的滅活加速。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能降低甲狀腺對碘的攝取、消除和轉化率。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和生長激素對蛋白質的代謝作用是彼此拮抗的,前者可促進蛋白質的分解,後者卻具有同化作用。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具有鹽皮質激素樣作用,合用抗利尿激素可抑制抗利尿激素的作用。
● 合用胰島素能拮抗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的多種作用。
● 合用甲狀旁腺激素可升高血鈣濃度。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能影響血漿雄激素水平。
● 合用強心苷或排鉀利尿葯可加重低鉀血症。
● 合用非甾體抗炎葯(NSAIDs)可升高消化性潰瘍的發生率。
● 合用維生素K易發生菌群失調。
● 合用苯巴比妥等可誘導肝葯酶的藥物可減弱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的作用。
● 合用口服降血糖葯,應增加降糖葯的用量。
● 合用蛋白質同化激素可使血糖升高。
● 合用同化激素可補充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引起的蛋白質過度消耗。
● 合用雌激素(如口服避孕藥)可增強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的作用。
● 合用氫氧化鋁可使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的生物利用度下降。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可降低免疫力,不宜合用疫苗。
● 根據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頒布的標準,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屬於妊娠期安全等級C:動物研究證明藥物對胎兒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或尚無設對照的妊娠婦女研究,或尚未對妊娠婦女及動物進行研究。本類藥物只有在權衡對孕婦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之後,方可使用。
● 妊娠期婦女應權衡利弊,在利大於弊的情況下使用;哺乳期婦女如確需要用藥,應暫停哺乳餵養。
● 藥物必須合理使用,避免濫用。處方葯應該由醫生開置,非處方葯應該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是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你的病情開處方使用。自行用藥可能會增加你不合理使用藥物風險:浪費藥物資源,貽誤病情,產生耐葯,嚴重藥物不良反應。
●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需要遵照醫生處方足量、足療程應用。病情完全控制前你的癥狀可能會有所減輕,但不要輕易減量、停葯,以免形成耐葯、病情反覆或者再次加重。
● [1]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化學葯和生物製品.2015年版。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7.
● [2]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 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5.
● [3] 余傳隆,黃正明,修成娟等。中國臨床藥物大辭典:化學葯。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8.
● [4] 陳新謙,金有豫,湯光。新編藥物學。第17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
● [5] https://www.drug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