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卡最佳音樂獎

1934年設立的獎項

奧斯卡最佳音樂獎從1934年開始,奧斯卡最佳音樂獎設立,設最佳作曲、最佳配樂和最佳歌曲三項獎。作曲獎授予為大型故事片創作一系列音樂的作曲家;配樂獎授予不是單純選配現成的樂曲,而是創造性地使用與主題有關的音樂素材;最佳歌曲獎授予為大型故事片創作主題歌的作曲家。

基本介紹


從1934年開始,奧斯卡最佳音樂獎設最佳作曲、最佳配樂和最佳歌曲三項獎。作曲獎授予為大型故事片創作一系列音樂的作曲家,配樂獎不是單純選配現成的樂曲,而是創造性地使用與主題有關的音樂素材;最佳歌曲獎授予為大型故事片創作主題歌的對象。在1942年第15屆奧斯卡頒獎儀式上,美國著名音樂家歐文·伯林擔任了最佳歌曲獎的授獎人。他打開密封名單后,驚愕了一下,隨即笑逐顏開地說:"我很高興能把這個獎頒給這個我久已熟識的傢伙。"原來獲獎的正是他為影片《假日旅店》所作的歌曲《白色的聖誕節》,歐文·伯林成了第一位給自已頒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