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房產管理局

菏澤市房產管理局

菏澤市房產管理局為主管全市房產管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和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房產管理科、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科、物業管理科、拆遷管理科、房地產開發管理科等7個職能科室和房產交易中心、房產檔案館、房地產信息中心、房屋安全鑒定中心、房產交易監理中心、拆遷服務中心、開發區房產管理中心、房屋租賃管理中心等8個事業科室,下屬房地產測繪中心和中房物業等2個企業。

簡介


負責指導全市並具體辦理市規劃區內的住房制度改革房產權屬登記、產權產籍管理、房產轉讓抵押和房屋租賃管理、商品房銷(預)售管理、房地產交易及交易監理、房地產交易市場、房地產評估房屋安全鑒定、房屋勘察測繪和糾紛仲裁等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和拆遷服務公司資質管理,負責物業管理從業機構資質管理及收費等級標準的審查申報、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管理,指導居民住宅小區管理和物業管理,負責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審查、申報、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市場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房地產開發許可證的發放及住宅小區綜合驗收等管理工作。
菏澤市房產管理局
菏澤市房產管理局

沿革


1992年10月—1997年11月,為菏澤地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菏澤地區房地產管理處),主要職能是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和地直房產管理工作,隸屬菏澤地區建委。
1997年11月—2001年1月,菏澤地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菏澤地區房地產管理處,1997年10月更名為菏澤地區房地產管理局),負責住房委員會日常工作,制定房改房管政策法規,組織實施協調,承辦地直確權發證、租賃交易、評估抵押、產權管理等業務,隸屬菏澤地區建委。
2001年1月—2003年3月,菏澤市房地產管理局(菏澤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市住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隸屬菏澤市人民政府
2003年3月—至今,菏澤市房產管理局(掛菏澤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菏澤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房產業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房產業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負責房產市場管理以及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房產登記確權發證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物業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房產開發管理;研究制定全市經濟使用住房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的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市住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隸屬菏澤市人民政府。

人員狀況


菏澤市房產管理局現有幹部職工195人,其中,機關編製總額22人,其中行政編製20人,工勤編製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