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登記

依法確認房地產產權的法定手續

即房地產產權登記,它是國家為健全法制,加強城鎮房地產管理,依法確認房地產產權的法定手續。城市房地產權屬都必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經審查確認產權后,由房地產管理機關發給《房地產產權證》。產權登記是房地產管理的行政手段,只有通過產權登記,才能對各類房地產權屬實施有效的管理。

定義


房地產登記時要對權利人、權利性質、權屬來源、取得時間、產權變化情況和房地產面積、結構、用途、價值、等級、坐落、坐標、形狀等進行記載。房地產登記可以起到明確房地產邊界、面積,明確房地產權利人,明確房地產產權狀況等三方面的作用。

必要性


房地產登記是房地產產權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為健全法制,加強房地產管理,依法確認房地產權利的法定手續。房地產登記有三個方面的作用:
(1)產權確認,即確認房地產的權屬狀態;
(2)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3)加強房地產管理,即通過房地產登記對房地產交易狀況進行管理和監督。

未進登記影響


(1)未經登記的房地產不能依法辦理轉移登記;
(2)未經登記的房地產不能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3)未經登記的房地產發生侵害,或其使用發生
變化時,其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
怎樣申請房地產登記?
申請房地產登記,應當按照有關房地產登記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向登記部門提交申請表及有關文件,經審查,申請人的申請符合規定的,登記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核准登記,頒發房地產權利證書。
房地產登記主要記載哪些內容?
房地產登記的內容包括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的所有權與他項權利的登記,包括對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權利性質、房地產權利來源、房地產他項權利、取得時間、變化情況和房地產的面積、結構、用途、價值、坐標、形狀等進行專門的記載。
房地產登記發證工作由哪個部門負責,如何受理?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登記條例》及政府編製文件的規定,深圳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即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是深圳市房地產登記部門。登記發證的具體工作特區內由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負責,特區外由寶安、龍崗分局負責,登記申請文件由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及寶安、龍崗分局的產權辦文窗口按規定進行受理。

分類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9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從此可以看出,我國的房地產權屬登記包括兩種類型,即土地使用權登記房屋所有權登記。也就是說,一宗房地產要辦理兩個產權證書: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一個是房屋所有權證書。這是與我國現階段土地和房屋分開管理的行政管理體制相適應的。但基於房屋和土的不可分割性,我國的某些城市已開始試行兩證合一的制度,以簡化手續,節約交易和公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