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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州

中國古代官名

知州中國古代官名。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長官,稱“權知某軍州事”,簡稱知州。“權知"意為暫時主管,“軍”指該地廂軍,“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為正式官名,為各州行政長官,直隸州知州地位與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當於知縣。

宋朝


宋太祖為了削弱節度使的權力,防止唐五代時期武人割據的局面重演,規定諸州刺史得直接向朝廷奏報和接受詔令,節度使不得干預除所駐州之外(所謂支郡)的政務。後來,逐步派遣京朝官(文臣)接替刺史管理州務,稱“權知××州州軍事”。“權”表示不是正式職務,只是代理;“知”就是管理的意思;州軍事的州代表民政,軍代表軍政。簡稱知州。由此,刺史非奉特別詔令不得過問所任州的州務,演化為武臣的遷轉之階,屬於橫行正使之一。
同時,節度使也很快演化成一種地位崇高的虛銜,成為武臣的最高等級,不再有實際權力與職掌。州也就由隸屬藩鎮變為隸屬以轉運使為長官的路、以及以留守、知×府事、尹為長官的府。
知州事是從宋朝才設立的官制。州的長官,隋唐皆設刺史。
趙匡胤立宋初年,鑒於唐末五代之患,削州鎮之權,“令文臣知州事”,其後,派二品以上的官員充任一州的長官;主要也是為了便於皇帝的直接控制。
宋朝重文輕武,往往委派文官擔任州最高長官,所以才有宋朝是歷代軍事實力最弱小的結果."知州事”不是一個正式的官名,州的實際管理者是通判。知是"知會,管理"的意思,後來發展成為牽制、監視州府長官的一種定製。因此不能簡單地認為通判就是知州的副職,當時人視之為“監州”,則更符合其身分。所以說當時的知州事品級都在二品以上,是皇帝的親信和耳目.
宋代的宦官廣泛參政,所以在宋朝也有宦官擔任知州事,請看:
朝廷常常臨時差遣宦官兼領中、外事。如奉命到外地完成特殊使命,...權知州事或軍事,提舉保甲,等等等等。可以看出宦官從政範圍之廣。"權"明確表是不是正式職務,所以級別不一定.

元朝


元朝沿用宋朝制度,州的長官正式稱為知州,但是路、府、州均置達魯花赤,專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地位在知州上。

明清


但是到了明清兩朝,知州演變成了一種固定的官制,明清兩代的州有兩級別:直隸州和散州。直隸州屬省,級別與府相同;散州隸屬府,同縣級。知州屬官有同知、通判,分別掌財政、刑法、治安等。
知州是從五品,月俸十石,大致相當於現在的市委書記。此處特別說明,州有二種,即屬州和直隸州。屬州的待遇與縣同等,直隸州的待遇與府同等,但品秩相同。這是明官制和清官制的不同,無論是屬州和直隸州都是從五品,不同的是俸祿.
清朝的官制沿襲與明朝,有簡化,更明了,
正五品,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隸知州......
從五品,各部院員外郎,各省知州......
明以知州為一州之長,轄縣;明清有直隸州、散州之別,前者直隸於省,可以轄縣,後者隸屬於府、道,不轄縣,長官均稱知州。知州一般是從五品文職官員。1989年《睢縣誌·文化·古建築》:“袁家山(袁可立別業),……清道光二十八年,知州范陽洵曾鳩工修葺,並鐫碑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