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評價
品德評價
品德評價是指對學生業已形成的品德認識或品德行為的評價。思想教育工作管理的重要方法。教育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有三:(1)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身和他人的品德面貌;(2)提高學生對品德規範的認識,增強其遵守品德規範的自覺性;(3)對學生的品德行為產生一定的監督或約束作用,促使學生的品德認識向品德行為轉化。評價的類型,從性質分,有肯定性評價和否定性評價。前者指對學生良好的品德行為進行表揚、讚許或獎勵。後者指對學生不良的品德行為給予勸阻、批評或懲罰。主要方式有開導、批評、警告、記過、留校察看乃至開除學籍。從被評價者的角度分,有輿論評價和自我評價。
目錄
前者指來自客觀方面的評價,它包括師生對某學生個人的品德面貌所給予的肯定或否定的判斷。後者指來自主觀方面的評價,即學生個人從自己的品德認識出發,對自己的品德行為作出的是非善惡的判斷。從評價的時機分,有行程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總結性評價。行程性評價是學生所在的班級或其周圍的人們對他的品德面貌所進行的經常性、直接性的表揚或批評。階段性、總結性評價是指對學生在一定階段或一定時期的品德思想和行為所作的某一方面或全面的評價。評價時應注意不僅考核學生的認識,更要檢查其行為表現;不僅要集中考核,更要經常性檢查;不僅要有班主任參加,還要吸引各科教師和有關人員參加;不僅要考查學生在校內的表現,也要檢查其在校外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