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菊
曾任四川省政協副主席
1978.02—1982.01,四川農學院農機系農機化專業學習
1982.01—1984.11,四川省彭縣燈泡廠工作(其間:1984.06任副廠長)
1984.11—1985.07,四川省彭縣工業局副局長兼縣燈泡廠副廠長
1985.07—1986.02,四川省彭縣工業局副局長
1986.02—1992.01,四川省彭縣副縣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1992.01—1993.11,四川省彭縣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
1993.11—1997.08,四川省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其間:1994.09—1995.07,中央黨校中青班學習)
1997.08—1998.06,四川省成都市市長助理
1998.06—1998.12,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長
1998.12—2000.08,陝西省西安市副市長(1997.09—2000.07,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0.08—2003.08,四川省成都市委副書記
2003.08—2004.08,四川省成都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2004.08—2004.12,四川省委常委
2004.12—2016.01,四川省委常委、省總工會主席
2016.01—2016.05,四川省委常委、省政協副主席、省總工會主席
2016.05—2018.01,四川省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省總工會主席
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四川省十屆、十一屆、十二屆人大代表,十一屆四川省政協委員
2016年5月,中共中央批准:李登菊同志不再擔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