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礦務局

河南一個專門管轄煤田的行政單位

是河南省的一個專門管轄煤田的行政單位,位於焦作市,具有80多年的歷史。

1949年9月,焦作礦務局成立;同年11月,焦作煤礦工會更名為焦作礦區工會。在黨的領導下,焦作礦務局緊緊圍繞煤礦安全生產,積極帶領引導廣大幹部職工克服困難,對礦山進行恢復和改造。

基本介紹


焦作礦務局
所轄煤田位於河南省北部焦作市,有新焦、焦枝、太焦鐵路相通,交通便利。開採歷史已有80多年。1898年6月英商福公司(The PekinsyndicateLtd.)假手吳式釗,與豫豐公司議定河南開礦制鐵以及轉運各種礦產章程,取得在焦作專辦煤礦60年的特權。1902年購地打鑽,1904年開始鑿井,1908年正式出煤。1913年日產煤2000噸。1914年,在河南人民收回礦權運動中,由中州、豫泰、明德三公司合組中原礦公司,有資金300萬元,日產煤1000噸,與福公司對峙競爭。1915年福公司與中原公司聯合,實行分采合銷,取名福中公司。1925年福公司煤礦工人,為了響應“五卅”運動,舉行了大罷工,迫使福公司煤礦停產數年。1933年兩公司實行合採合銷,改名中福公司,到1936年產煤達125萬噸。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后,該公司將2000餘噸機器物資拆運四川等地,為天府等煤礦所用。1938年日軍侵佔焦作,改名焦作炭礦礦業所,最高年產煤136萬噸。1945年日本投降后,該礦一度為中國解放區民主政府接收。1946年10月為國民黨政府接管。由於連年遭受戰爭破壞,日產下降到300噸左右。1948年10月解放區民主政府再度接收焦作煤礦,交由新華公司經營。1949年9月改名焦作礦務局,開採規模不斷擴大,現有11個煤礦,1981年產原煤436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