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

所得稅司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下簡稱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政策和徵收管理的職能部門。

正文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徵收管理政策和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具體職責


(一)起草所得稅法律法規草案、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
(二)組織開展政策研究,提出所得稅改革方案和稅收政策調整的建議;對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訂相關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辦理具體事宜。
(三)參與編製所得稅收入計劃並組織落實,研究分析稅源變化情況,處理有關事項。
(四)擬訂所得稅具體徵收管理辦法,組織實施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所得稅分類管理,境內、境外稅源管理、稅基管理以及納稅評估、彙算清繳等辦法;擬訂並組織實施對企業和個人境外所得的徵收管理制度。
(六)指導基層稅務部門徵收管理工作中所得稅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執法檢查、專項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政策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解決辦法。
(七)參與所得稅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八)擬訂稅務部門社會保險費(基金)徵收管理辦法,處理執行過程中的有關事項;指導、協調和監督社會保險費(基金)的征管業務,承擔收入的督導和統計分析工作;調查研究開徵社會保險稅的有關事宜。
(九)辦理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副 司 長:盧雲
副 司 長:繆慧頻
副 司 長:劉麗堅
巡 視 員:孫午珊
副巡視員:陳建華
所得稅司下設處室機構:
綜合處、企業所得稅一處、企業所得稅二處、企業所得稅三處、個人所得稅一處、個人所得稅二處、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