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表外資產

銀行表外資產

銀行表外資產即表外業務,這是銀行業的術語。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按照會計準則不計入資產負債表內地,不形成資產負債,但能增加銀行收益的業務。通常表內業務是有風險的經營活動,形成銀行的或有資產或有負債,其中一部分還有可能轉換為銀行的實有資產和實有負債。這裡的“表”指的是資產負債表。因此,表內業務是指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的業務,比如銀行的存款、貸款等業務。

表外業務


說明
首先要搞清楚這個表外業務是怎麼一回事。表外業務是沒有資金風險的資金流動,銀行除承擔擔保責任時外,只收取手續費,不代墊資金,不承擔風險。以委託貸款為例,銀行只是受託為委託人划付資金,同時將有關信息登記在表外。對於銀行要承擔風險的業務,以及存在或有事項時,則應在表內核算。如銀行為客戶辦理貼現又向中央銀行再貼現。
表外業務則是指不記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形成現實資產負債,但能改變損益的業務。分類包括擔保、承諾、金融衍生交易三類業務。
擔保類業務
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對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業務,包括擔保(保函)、備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承兌
承諾業務
是指商業銀行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包括貸款承諾等。
金融衍生交易類業務
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頭寸管理等需要而進行的貨幣(包括外匯)和利率的遠期、掉期、期權等衍生交易業務。
如何區分表內表外業務呢?
就是要首先了解該項業務的實質,分析銀行是否對其承擔風險,是否存在或有事項。

具體業務


具體包括聯合貸款、銀團貸款、間接銀團貸款、信託資產、委託管理資產、委託貸款以及資產證券化等。
聯合貸款是國際復興開發銀行主要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動員其他資金捆綁式貸款,世界銀行起到信用支持的作用。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銀團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基於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一貸款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比例,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幣貸款或授信業務。
間接銀團貸款指的是牽頭行單獨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並向借款人發放或承諾發放貸款,然後牽頭行再通過將部分已經發放的貸款或承諾發放的貸款分別轉讓給其他願意提供貸款的銀行的方式安排其他願意提供貸款的銀行發放貸款,由牽頭行和受讓貸款的銀行共同組成銀團,並由同時作為代理行的牽頭行負責貸款管理的銀團貸款,有時又稱參與型的銀團貸款。
信託資產(trust asset)是指根據信託文件的要求,由受託人受託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而形成的各項資產,包括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賬款、長期股權投資、客戶貸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發展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金融證券化、金融市場一體化、不斷發展,金融工具不斷創新,各國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得到了長足發展,資產業務所佔比重及贏利空間不斷縮小。隨著表外業務市場的迅速發展,與表外業務相關的風險案件也不斷出現,涉案規模不斷擴張。因此,其信息的披露也越來越被監管當局、投資者、管理者所重視。與國際同業相比,中國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範圍相對狹窄,業務量較小,入關后將面臨與眾多強大對手爭奪國內表外業務市場的嚴峻形勢,國內各商業銀行需要在短時間內加大力度,迅速拓展表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