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條例

自治條例

自治條例是中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力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制定。通常規定有關本地區實行的區域自治的基本組織原則、機構設置、自治機關的職權、工作制度及其他重大問題。是民族自治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綜合性的基本依據和活動準則。自治區的自製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製條例,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簡介


自治條例通常規定有關本地區實行的區域自治的基本組織原則、機構設置、自治機關的職權、工作制度及其他重大問題。自治條例是民族自治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綜合性的基本依據和活動準則。自治條例是指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有關本地方實行區域自治的組織和活動原則、自治機關的構成和職權等內容的綜合性的規範性文件。它不得與上位法相矛盾。

批准機構


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如涼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條例、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批程序規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