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箱政策

黃箱政策

根據《農業協議》將那些對生產和貿易產生扭曲作用的政策稱為“黃箱”政策措施,要求成員方必須進行削減。“黃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價格補貼,營銷貸款,面積補貼,牲畜數量補貼,種子、肥料、灌溉等投入補貼,部分有補貼的貸款項目。

基本介紹


《農業協議》要求各成員方要用綜合支持量來衡量國內對農業支持水平。綜合支持量是指“給基本農產品生產者生產某項特定農產品提供的,或者給全體農產品生產者生產非特定農產品提供的年度支持的貨幣價值”。
《農業協議》規定,一,對具體農產品(或所有農產品)的支持,只要其綜合支持總量不超過該產品生產總值(或農業總產值)的5%(發展中國家為10%),就無需削減其國內支持;
二,綜合支持量必須以1986年到1988年的平均水平為基礎,自1995年開始,發達國家在6年內逐步削減20%,發展中國家在10年內逐步削減13%。
三,對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待遇和差別待遇,對發展中國家的某些“黃箱”政策措施,也列入免於削減範圍,如農業投資補貼,為鼓勵生產者不生產違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國內支持,對低收入者或資源貧乏的生產者獲得的農業投入補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