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管理支出

國家管理支出

所謂國家管理支出,是指政府為維持社會秩序和提供公共勞務而安排的支出,通常也稱行政管理支出。具體來說,就是財政用於國家各級權力機關、行政管理機關和外事機構行使其職能所需要的費用支出。

在國家範圍內,設立必要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是政府組織、領導、管理整個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保證社會穩定與秩序的客觀需要,也是實現國家在一定時期內的政治經濟目標的必要條件。

國家管理支出包括行政支出、治安支出、國家安全支出、司法檢察支出和外交支出。按最終用途,國家管理支出可分為人員經費與公用經費兩部分。人員經費包括工資、補貼和職工福利費等;公用經費包括公務費、修繕費和業務費等。

特點介紹


國家管理支出主要有以下特點:
1、提供的是純公共商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
2、消費性。行政支出是一種純消費性開支,資金一旦投入,便不能收回,其支出結果只能引起社會物質產品的消耗和價值喪失,而不能實現價值的補償和增值。因此,就要求政府部門儘力節約使用行政經費。
3、低收入彈性。理論上說,行政支出提供的是社會經濟運行所必需的秩序,屬於必需品。人們對它的需求一般不隨收入增長而相應增加。因此,如果其投入品價格一定,其支出增長速度不應超過經濟增長率
4、連續性。行政支出是連續的,只要行政管理機關和國家權力機關存在,行使其職能,就需要連續不斷的行政支出予以保證。

影響因素


制約國家管理支出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機構設置。國家行政管理機關的日常開支,直接構成國家管理支出的主要內容。通常情況是行政管理機關設置得越多,所需的行政開支也就越大。社會經濟發展的無數事實已經證明,與經濟生活不相協調的過多的行政管制和與之相應的政府規模對經濟的正常運轉是極為不利的。
2、人員配備。行政管理部門是勞動力密集型部門,其工作人員都是國家的公務員,這些公務員素質的高低對國家管理支出有著重要的影響。行政公共勞務的提供需要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這些資源之間的配置結構或比例關係並不是固定的。
一方面,人力資源與非人力資源之間在一定範圍內存在替代關係,即為提供相同的公共勞務,可以用更多的人力資源和較少的非人力資源,也可以用更多的非人力資源和較少的人力資源;另一方面,低素質的人力資源在和非人力資源的結合過程中可能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為提供一定的公共勞務,就需要消耗更多的非人力資源。無疑,這裡的人力資源實際上指的就是公務員的數量和質量。數量問題與前面所討論的機構相關,而質量問題事實上就是公務員的素質問題。高尚的道德情操、合理的知識結構、較強的組織能力以及健康的體魄等,都構成公務員素質的重要內容,並對國家財政的行政支出規模產生重要影響。
3、內部的激勵約束機制和外部監督體系。內部激勵機制是使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私人目標與社會目標一致化的利益誘導機制,如物質獎勵制度、升遷制度等;內部約束機制是防止私人目標與社會目標非一致化的利益處罰機制,如行政處罰、物質利益處罰等。顯然,激勵約束機制是建立在科學的內部考核體系的基礎之上。激勵約束機制健全,就能夠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縮小行政支出的規模。
所謂外部監督,是指行政管理部門以外的單位、團體和個人對行政部門的監察和督促。外部監督是一個體系,包括正式監督制度(法律和規定)和非正式監督制度(如新聞媒體監督、群眾舉報等)。加強監督的實質,就是增加政府行政過程的透明度,減少信息不對稱,從而降低政治行政過程的委託代理成本。健全的監督體系對於降低行政部門的開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無疑也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除此之外,一些客觀因素的變化也可能影響一定年度內的行政經費的變動,如國家在經濟制度轉換時期,可能調整政府組織結構而引起行政支出的變化;在國家面臨突發事件時(如戰爭)通常會大力壓縮行政開支;在通貨膨脹引起價格上漲時期,可能使行政支出也出現相應增長。但這些客觀因素對行政支出的影響大多表現在一定時期內,一旦國家形勢趨於正常,這些因素的影響也將消退。

管理方式


行政單位的經費支出一般有以下幾種管理方式:
1、全額經費包干,結餘留用。全額經費包干是指在國家核定單位年度支出預算的基礎上,按核定的經費數額,由單位包干使用。在執行過程中,除非有特殊重大原因,不追加、追減預算。年終發生超支,國家預算不予補助,年終如有結餘留歸單位使用。
2、部分經費包干,結餘留用。部分經費包干,是指在國家核定單位年度支出預算的基礎上,對其中一項或幾項費用,由單位包干使用。在完成任務、計劃的前提下,包干部分年終如有結餘,留歸單位使用。對於非包乾性支出,平時按財政撥款數列報支出,清理結算收回撥款時,再沖銷已列支出;年終如有結餘,應上繳國家預算。包幹部分與非包幹部分的支出,不得互相流用。
3、總額控制,結餘上繳。總額控制,就是在國家核定的年度預算總額範圍以內,由單位安排使用。年終如有結餘,全部上繳國家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