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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祖
清朝封疆大吏
金光祖,為中國清朝官員,於1670年3月6日-1682年2月1日期間,奉旨接替周有德擔任廣東廣西總督。全名為“總督兩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的該官職,是兼轄廣西地區的廣東、廣西兩省之最高統治者,亦為清朝封疆大吏之一。
吳三桂初反時,態度曖昧。後為吳氏所遣偽官董重民所逐,往依尚之信。旋與尚之信密謀反正,復定兩廣。康熙十六年(1677),密約心腹,殺死叛將雷孚言;逮捕董重民,決意歸正,康熙帝令其戴罪立功。。
康熙二十年(1681)率部隨征雲南。事平后,被劾革職歸旗。
金光祖初識于成龍,是在康熙二年(1663年)廣西鄉試,于成龍被臨時抽調去監考(外簾官)。在眾多美服盛裝的官員中,于成龍“敝衣破履”,被人嘲笑。布政使金光祖也感到好奇,就問他為什麼穿得這樣破舊。于成龍懇切地回答說:“卑職初任羅城,未及三年,既無功於國,又無德於民,若華衣美服,何異於盜哉!”這番話引起了善於識人的金光祖的注意,覺得這個老頭子縣令有著與別人不一樣的抱負與氣質。於是便多次與于成龍座談,了解基層情況,徵求理政建議。于成龍實事求是地向他彙報了治理羅城的工作,如實反映了民眾疾苦,提出了嚴肅治吏、禁絕濫派、關心民眾、發展生產、慎刑減負等施政主張,受到了金光祖的高度讚賞,認為于成龍所言切中時弊、直擊要害。此後金光祖還專門到羅城縣視察,詳細地掌握了于成龍的廉政愛民事迹。
清代要求各級官員注意保舉有才能的官吏,而且考核制度也比較嚴格。每三年舉行一次全面考核,京官叫“京察”,地方官叫“大計”,列為一等者由主管官員簽字后可以舉為“卓異”,等待提拔。在對羅城縣的例行考核中,于成龍的個人操守沒有問題,但政績方面分數不高,評語也寫得很一般。因為羅城是典型的貧困縣,各項經濟指標落後,賦稅徵收不上來,對國家貢獻不大,列為一等沒有希望。
已經升任廣西巡撫的金光祖,認真審閱了關於于成龍的考核材料后,對考核組的評定結果很不滿意。當即把新任布政使和按察使叫來說:“其他人的情況不大清楚,于成龍的卓越表現,我十分了解。你們的考核很不公道。如果你們不把于成龍保舉上來,那我就專門寫報告向朝廷舉薦!”
布政使和按察使惹不起金光祖,只好給於成龍重寫了評語,把他大大地美言了一番。隨後,金光祖與兩廣總督盧興祖共同上疏,稱“羅城在深山間,民風頑悍。于成龍廉潔有為,建學館、創養濟院,任事練達,堪列卓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