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

官名

承宣布政使,官名。從二品,掌管一省的財政、民政。明初,沿元制,於各地置行中書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銷行中書省,以後陸續分為十三個承宣布政使司,全國府、州、縣分屬之,每司設左、右“布政使”各1人,與按察使同為一省的行政長官。宣德以後因軍事需要,專設總督、巡撫等官,都較布政使為高。清代始正式定為督、撫的屬官,專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與專管刑名的按察使並稱兩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設布政使一員,不分左右,均為從二品。但江南省(後分為安徽、江蘇兩省)、陝西省(後分為陝西、甘肅兩省)和湖廣省(後分為湖南、湖北兩省)設有兩布政使。二司的長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稱藩台、臬台。一般省里設有三司,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揮使,第三個負責指揮軍事,很少參與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

布政使主要主管一省之行政和財賦之出納,可通過特旨除授、廷臣推薦、吏部開列具體等方式選任。按清制,可升為太常侍卿、光祿寺卿、太僕寺卿、各省巡撫等官職。

職務權力


承宣政令:布政使承接上級指派的政務、法令宣達到各府、廳、州、縣。督促其貫徹實施。
管理屬官:布政使管理府、州等各級官員,按期發放俸祿,考核政績,接得上報督撫。
掌控財賦:布政使負責徵收全省各地賦稅,負責財政收支。統計全省各府戶籍、稅役、民數、田數等民事內容。
三年賓興,提調考試
俸祿
● 明代
洪武二十年(1387年)九月更定的文武百官歲祿標準,成為有明一代文武百官俸祿標準的定製。按照定製,從二品的左右布政使月米48石、歲米576石。 
俸祿標準是以米石計之的,但事實上卻並非全支本色米石,而另有繁雜的“俸鈔折色”變化。從二品的俸鈔折色定例如下: 
歲俸(石)本色俸(石)本色俸內折色俸(石)折色俸內
實支米(石)折銀數(兩)折銀(兩)折鈔(貫)
576190.812114.73385.25.773852
● 清代
順治十三年(1656年)議定的俸祿標準,成為被後來沿用的定製,按照定製,正從二品俸銀155兩,俸米155斛。 
清代雍正初年實行耗羨歸公,支發各官養廉銀后,養廉銀遂成為有清一代與正俸并行的俸祿制度。 
布政使養廉銀定例
省區直隸山東山西河南蘇州江寧安徽江西福建台灣浙江
養廉銀(兩)90008000800080009000800080008000800080007000
省區湖北湖南陝西甘肅新疆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
養廉銀(兩)8000800080007000900080008000600080005000-
職掌
明代:布政使掌一省之政事。朝廷有德澤政令,他承流宣播下屬各司;對僚屬的工作考核督促,並向上面直至都察院彙報;府州縣官朝覲京師,由其察典;全省之民數田數,由其登記;宗室、官吏、師生、軍位的俸祿餘糧,由其供給。布政使並掌管祭祀神祗、災販、表揚善民、養老等社會福利之事。他並且視所屬各府州縣土地人民的豐痛多寡,以定其貢賦及稅役;如果遇到大的興革及重大政務,則向總督、巡撫請示。遇有國慶國哀,他派僚屬去京師朝賀或弔祭。若遇天子即位,則左布政使親往京師。布政使雖不像州官縣官那樣的直接親民之官,其職掌也夠繁雜的了。 
清代:布政使掌一省之行政,總司全省之錢穀出納,並承宣政令,考核所屬州、縣。其具體職掌可劃分為五項:一、承宣政令。凡朝廷之政務、法令,均由布政使宣達各府、廳、州、縣貫徹實施,布政使董率其行。二、管理屬官。省內府、州以下各官,由布政使管理,給發棒祿,考核其為官政績,以報於督撫,上達吏部。三、掌握全省財賦。徵收賦稅,負責財政收支。每十年統計全省戶籍、稅役、民數、田數等,總匯於戶部。四、三年賓興,提調考試事。五、參議闊省政務,凡諸政務,由督撫率學政、藩司、桌司會議以行。必要時,布政使亦可直接向皇帝具折報告政務。 

代表人物


 李衛(1686—1738),字又玠,徐州豐縣人。雍正二年(1724年)就任布政使。 
林則徐(1785—1850),字元撫,一字少穆、石麟,晚號立矣村老人。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愛國政治家。在林則徐四十年的為官生涯中,曾五次任“布政使”一職:道光四年(1824年)一月至九月署江蘇布政使;道光七年(1827年)六月至十一月署陝西布政使,這期間還被擢授江寧布政使,但並未到任;道光十年(1830年)八月至道光十一年(1831年)三月任湖北布政使;道光十一年(1831年)四月至八月,任河南布政使;道光十一年(1831年)九月至十一月,任江寧布政使。 
周大謨,字荊川,明朝貴州黎平府城人。因徐州督糧有功,升為雲南布政使。

影視形象


影視名稱布政使角色飾演者參考資料
于成龍于成龍成泰燊 
一代廉吏于成龍于成龍李萬年 
《神機妙算劉伯溫》許強朱勇林 
《大明王朝1566嘉靖與海瑞》鄭泌昌甘雨 

歷史意義

布政使由明初的“守土官之首”逐漸降為清代的督撫屬吏,一方面是由於“三司”分權這種地方政治體制的弊端所造成的,而更主要的原因則是封建中央集權加強的需要。 
清代布政使制雖較前代完備一些,但卻無法從根本上排除封建官僚體制頑疾疾。所以,它只能是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隨著清王朝被推翻,它便成了歷史的陳跡。 

屬官機制


承宣布政使的衙署就是「承宣布政使司」,下設有各類內部機構、屬官。
經歷司 經歷
系從六品的品秩。清朝時,由兵馬司副指揮、京府經歷、布政司都事、按察司經歷、鹽運司經歷或州判等官員升任;自簡就得升任光祿寺署正、知州或外府通判。職掌出納文移等事務,系布政使司衙署的首領官,總理署內各類事務。清朝時,江西攏共設立1經歷司經歷。
照磨所 照磨
系從八品品秩。清朝時,由按察司照磨、府照磨、同知照磨、通判照磨升任;自簡就得升任布政司都事、州判、按察司知事或外縣縣丞。職掌照刷宗卷等事務。清朝時,江西起頭設立照磨所照磨,1699年起廢除。
理問所 理問
系從六品品秩。清朝時,由兵馬司副指揮、京縣縣城、京府經歷、布政司都事、鹽運司經歷、州判、外縣縣丞升任;自簡就得升任光祿寺署正、兵馬司指揮、知州或外府通判。職掌勘核刑名等事務。清朝時,江西攏共設立1理問所理問,起頭設得副理問,系從七品官,1699年起廢除。
都事
系從七品品秩。清朝時,由州判、外縣縣丞、布政司照磨升任;自簡就得升任兵馬司副指揮、外縣知縣、布政司經歷、布政司理問、州同或按察司經歷。同經歷司經歷一起職掌出納文移等事務。
庫大使
系從八品品秩。清朝時,由舉人候補知縣揀補,自簡就得升任兵馬司副指揮、京縣縣丞、外縣知縣、按察司經歷、鹽運司經歷或州判。職掌庫藏賬籍等事務,系雜職。清朝時,江西攏共設立1隻庫大使,起頭設得庫大使副使,清末廢除。另外,江西布政使司設過「檢校」職務,負責檢查校對公事文牘,清末后裁撤。另有雜職「典事」、「攢典」,系負責協助各司、所辦理業務。

歷史沿革


明朝建立之初,在地方設置行中書省為地方最高行政組織,設平章政事和左右丞為地方最高長官。朱元璋為削弱和分割地方的權力,洪武九年(1376)廢除行中書省,設布政使司,改參知政事為承宣布政使,設左、右布政使,共同經理全省事務。因而,參知政事“實布政使之所自來也”。 
朱元璋在《承宣布政使誥》中對布政使作了最直接、最詳細的闡釋,對布政使的地位作了定位。朱元璋把布政使看作是“國家磐石”而委以地方重任,因而布政使被視為“古之牧伯”,是朱元璋在地方的代理人,故布政使亦稱藩司或方伯。 
江寧布政使司署
清初,順治三年(1646年),罷南直隸舊設之部院,遺侍郎滿、漢各一人駐江寧治事。定製,每省設承宣布政使司,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順治十八年(1661年),江南分省為江蘇、安徽,以右布政使徙蘇州,左布政使仍駐江寧分治安徽。康熙二年(1663年),陝西分省為陝西、甘肅,右布政使遷鞏昌,分治甘肅。 
康熙三年(1664年),湖廣分省為湖南、湖北,以右布政使徙長沙,分治湖南。康熙六年(1667年),改江南右布政使為江蘇布政使,左布政使為安徽布政使;陝西左布政使為西安布政使,右布政使為鞏昌布政使(康熙八年改西安布政使為陝西布政使,鞏昌布政使為甘肅布政使,遷駐蘭州);湖廣左布政使為湖北布政使,右布政使為湖南布政使。並確定,各省布政使去左右系銜,裁一人,每省各設一人。直隸省因近在京畿,初制不設藩、臬二司,以口北守道兼山西布政使銜,總理直隸錢穀諸事,至雍正二年(1724年),改設布政使。又,江寧分省時,以右布政使為江蘇布政使,以左布政使改為安徽布政使,寄駐江寧,后因安徽布政使寄駐不便,於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遷駐安慶;江寧一帶政務,另設江寧布政使,划江寧、淮安、揚州、徐州、海門、通州六府州之地歸其管轄;其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太倉五府州所屬為蘇州布政使管轄,由此江蘇分置兩布政使。光緒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增置布政使一人,駐烏魯木齊。至光緒十三年(1887年),台灣建省,設台灣布政使一人,駐台北。 

典籍記載


《明史.職官志四》:“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從二品......掌一省之政,朝廷有德澤、禁令、承流宣播,以下於有司。”又“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廣西、四川、山東、廣東、河南、陝西、湖廣、山西諸行省俱為承宣布政使司,罷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改參知政事為布政使,秩正二品,左、右參政,從二品,改左、右司為經歷司。十三年改布政使,正三品,參政,從三品......宣德三年罷交阯布政司,除兩京外,定為十三布政司。初置藩司,與六部均重。布政使入為尚書、侍郎,副都御史每出為布政使。宣德、正統間猶然,自后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