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統計局

樂山市統計局

樂山市統計局是樂山市政府工作部門。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建立健全統計信用體系,組織開展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行為;草擬全市統計規範性文件,制定全市統計政策、規範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負責縣(市、區)、市級部門統計工作目標考核和全社會統計管理。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指導、監督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遊、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資料。
(四)組織實施全市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投入產出調查以及社情民意調查。
(五)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市、區)、市級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七)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統計交流與合作,監督管理由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八)組織制定縣(市、區)、市級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基本單位名錄庫,牽頭構建全市信息化網路體系,建立健全全市統計資料庫系統、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市級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縣(市、區)統計信息化建設。
(九)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樂山市統計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和後勤管理,負責政務督辦和績效管理工作;承擔機構編製、人事管理以及文秘、檔案、政務信息、目標管理、保密、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全市統計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國有資產以及由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指導縣(市、區)統計部門財務管理工作;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局正、副局長。
(二)政策法規科(統計執法大隊)。
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草擬全市統計規範性文件和重要的統計工作文件,擬訂全市統計重大業務的政策措施;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擬訂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制定地方統計制度和地方統計標準;組織實施全市統計調查業務的設計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統計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負責建立健全統計信用體系,將統計對象的統計守法情況納入社會信用評價體系;負責行政效能建設,承擔行政審批事項。負責社會統計管理,監督民間統計組織和統計代理等統計中介機構依法開展統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統計交流與合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的監測預警,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縣域經濟、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工資、勞動力和城鎮居民收支的統計調查,對勞動力就業狀況進行統計監測;組織有關部門實施全市社會發展基本狀況、科技進步與創新的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發展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社會發展統計監測評價工作;負責部門統計管理;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的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對縣(市、區)、市級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整理、提供和發布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綜合性統計數據以及有關統計調查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承辦全市經濟形勢新聞發布會和統計工作聯席會議。
(四)農村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農業、農村經濟、農民收支的統計調查,對農村貧困狀況、退耕還林狀況進行統計監測;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
(五)工業和能源環境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統計調查,對產業園區、大企業(大集團)、優勢產業集群等進行統計監測;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環境基本狀況統計調查,對節能降耗進行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考核;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
(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對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進行統計監測;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
(七)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組織有關部門實施全市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金融業、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和娛樂等服務領域的統計調查;組織有關部門評估全市旅遊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現任領導


局長劉琴
副局長(試用期一年)胡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