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交通

混合交通

混合交通是指機動與非機動車與行人在同一條公路混合行駛。由於公路的標準低、路面狹窄,既無分隔帶,又無車行道與人行道、快車與慢車之分。在這種混合交通的方式下極容易出現人車、人畜、車畜之間的交通事故,而且也直接影響各方面的車速和效率。

定義


混合交通在不同國家和不同時代其含意是不同的。在經濟發達國家,公路上行駛的基本是汽車,混合交通是特指車速較高的小型汽車與車速較低的大型汽車所組成的交通,即行駛車輛之間存在的“速度差”。由於我國歷史的原因,道路的數量、質量與車輛、人口相比,發展速度慢,路面寬度不夠,不能完全滿足機動車輛運行的正常需要,如:快慢車道同道而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同道而行,相向車輛混合而行等,這些構成了我國道路交通的特殊性,即混合交通。混合交通一般有3種情況:一是在單幅路上通行不同類型的機動車輛;二是在一條道路上不但行駛不同類型的機動車,同時還行駛著各種類型的非機動車輛;三是,指在某些道路上行駛著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我國公路上的混合交通是指車速較高的,汽車與車速較低的拖拉機、自行車、獸力車、人力車和行人組成的交通。

形成原因


1.機動車增長速度快,構成分佈不合理,摩托車、農用車和拖拉機所佔比例高。20世紀 9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增長,對機動車的需求也越來越大,全國機動車保有量也迅速增加。相對於機動車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全國摩托車保有量保持著基本相同的增長速度,汽車保有量雖然也在逐年增加,但是增速相對較緩。
2.公路技術等級結構不合理,地區分佈不平衡,普通公路交通工程設施不完善。儘管我國的公路交通在21世紀初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高速公路的建設更是突飛猛進,但從總體情況看我國公路技術狀況落後,通行能力小,尚未形成全國和區域性高速公路網路,公路網各個層次不完善,其中大部分國道路段混合交通嚴重,大中城市過境公路及出入口公路建設滯后,行車不暢。由於公路線長面廣,對公路交通工程設施的維護極其困難,加上低等級公路交通工程設施不完善,尤其在廣大偏遠地區,公路護欄、隔離帶、標誌標牌、路面標線等配備不到位或是損毀嚴重,使混合交通流的秩序更加混亂。
3.公路兩側街道化、城鎮化嚴重。我國的公路在修建的時候,一些地方政府出於對本地經濟利益的考慮多使公路穿過街道,即使有些公路沒有從城鎮中通過,遵守了“近城不進城”的要求,但地方政府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其城市建設還是越來越靠近公路,甚至將公路作為城鎮的街道使用。這種街道化、城鎮化現象在各個地方已經變成了一個突出的問題。在這些路段大量的農用車參與客、貨運輸,加上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交通規則知識缺乏,無視交通規定,對行車的橫向干擾非常嚴重。各種交通方式在此彙集,交通衝突點多,交通秩序混亂,交通管理困難,這是混合交通存在的另一 個客觀條件。

特點


1.車輛相互干擾大,平均車速低
由於不同檔次、不同類型、不同方向、不同速度的車輛充斥於同一條道路,車輛之間的相互干擾相對增大。自行車、電動自行車與小型汽車搶道行駛,見縫就鑽,車輛的平均速度因相互牽制、相互影響普遍下降。大型汽車的平均時速僅有30多千米,小型汽車也只有40多千米,城市街道如遇早晚高峰,車速還要低得多。
2.交通肇事比例大
在混合交通中,由於各種不同車型、不同速度的車輛相互干擾,駕駛員稍有疏忽大意或技術不熟練,處理情況不及時、不得當,都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一般在城市道路混合交通狀況嚴重、持續時間長,其事故發生的比例較幹線公路要大。據有關資料統計,混合交通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比例較大,在死亡事故中,行人被機動車碰撞碾軋死亡的約佔50%,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碰撞而造成死亡的約佔40%。
3.交通擁擠,交通信息變化複雜,路堵嚴重
城市道路上的機動車多,南來北往的公共汽車、出租汽車、小汽車、摩托車、慢行車川流不息,絡繹不絕,增添了車與車、車與人的衝突,交通十分擁擠。

危害


1.交通事故增加
在混合交通條件下,公路交通參與者成分複雜,各種交通方式速度各異,交通衝突頻繁。由於缺少交通控制與及時有序的管理,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2.對運行速度影響大,通行能力降低
混合交通中速度相差懸殊的各種車輛混雜行駛,其橫向相互干擾很大,大大壓抑了汽車的運行速度,迫使公路通行能力下降
3.提高運輸成本
運輸成本與行車速度的關係非常密切,從對我國二、三級公路的調查表明:運輸成本的增加幾乎與行車速度的降低成直線關係。在混合交通中,橫向干擾迫使行車速度下降,汽車行駛單位公里燃料消耗就增加了。
4.增加交通公害
各種混合交通工具在同一條公路上行駛,由於行駛速度差別大,行駛中常出現超車,每次超車伴有跟車、分流、合流、加速和減速,因此,車輛頻繁出現突然剎車、急駛、急打方向盤、變速行駛等情況,於是加劇了交通噪音、交通振動和車輛廢氣等交通公害的程度,這就影響了交通參與者的身心健康。

解決方法


混合交通是無法消除的,產生諸多問題的根源不是混合交通的“混合”而是“混亂”,所以制定解決公路混合交通問題對策的原則是盡量減少交通衝突和各種交通方式的相互干擾,使混合交通流有序流動。

公路交叉口

公路除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交叉口外通常是平面相交,多向交通流在此集中,左轉車輛和直行車輛以及汽車和行人等在此交錯,混合交通現象普遍,交通秩序相對比較混亂。對於解決交叉口混合交通問題提出如下對策。
(1)從提高通行能力和交通安全的角度考慮盡量減少交叉口的數量,合理選擇交叉口形式。由於公路路線較長,交叉的兩條道路使用功能和等級可能相差很大,在不同性質的公路相交時就要合理選擇交叉口的形式,根據道路的特點選用十字交叉或環形交叉等形式。
(2)用清晰明了的標誌標線明確進入交叉口的交通參與者的路權。公路交叉口不可能像城市道路通過應用信號控制來明確交通參與者的路權,公路交叉口就要應用標誌標線這樣的交通語言來明確道路使用者的路權,對標誌標線的要求是簡單易懂、清 晰明了、可識性強,從而盡量減少交通衝突,確保擁有路權者能夠安全通過,保證交通流有序、可控。
(3)對交叉口進行合理的渠化和導流。由於交叉口各種交通流相互交錯,各種交通方式的行走位置較為混亂,為了能使所有的參與者都能有序安全地通過,就需要利用導流島及路面標線等構成的導流帶實現渠化和導流。導流島通過條石圍起來的結構物來設置;導流帶用交通標線來規定。設置的導流島應與車輛的行走軌跡相吻合,對磨損的標線要進行及時的管理和維護。導流帶的設置要使所有交通參與者易看易懂,各種誘導線應該明確交通流的行走位置和等待位置。
(4)個別交叉口實施交通管制。在交通量大時,交通秩序混亂,形式複雜的交叉口為了保證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通行能力,可以設置左轉專用車道或實施禁止左轉等安全管理措施。通過對交叉口周邊的出入交通實行交通管理實現主幹道的安全暢通,具體可以封閉一些不必要的開口。

公路路段

(1)強化交通管理,明確混合交通中的路權原則。嚴格執行《公路法》、《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強對駕駛員和其他交通參與者的路權管理和觀念的教育,從而使交通行為有序化、規範化。確認車輛行駛中的路權原則可以有效地渠化道路交通,做到車輛、行人各行其道,減少衝突。公安交警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最大限度地組織警力上路巡邏執勤、強化路面控制、嚴格執法管理,從而使管理具有動態性、持續性和連貫性。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路權原則。對機動車駕駛員的要求是明確車輛行駛、讓車、會車、超車和停放中的路權原則。行人、騎車人在混合交通中作為弱者,一方面要求清楚自己的權利;另一方面更要使他們嚴格履行禮讓機動車先行的義務,保證自身的通行安全。
(2)合理交通組織,盡量渠化分離各種形式的交通,完善公路系統。在現有公路的基礎上,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和科學預測,用系統工程的方法,在公路交通系統中,全面、合理地規劃利用現有道路,在嚴重城鎮化的公路兩旁設置隔離設施,健全標誌、標線,對機動車可以採取分隔車道行駛和分車道行駛。分隔車道行駛是快慢車道用物體隔離,即用分隔帶或分隔欄、柵、墩等分隔開;分車道行駛是快慢車車道用路面標線分隔開;對於非機動車和行人要採取開闢非機動車、行人專用道。
(3)在通過城鎮和鄉村的公路兩旁設置簡易的隔離設施。在公路設計階段就應該考慮設置這樣的簡易隔離設施,目的是防止兩旁的居民隨意橫穿公路,並在進入該地區附近的路段上設置警示標誌提醒駕駛員前方進入城鎮,要減速慢行。
(4)在路面寬度為雙車道時,沿線布設一定數量的讓車區,不允許汽車行駛到對向車道超車,保證兩個方向的車輛各行其道,不存在同一車道上有相向車輛行駛的情況,消除相向撞車發生的機率。
(5)加強對農用車與摩托車的上路管理。農用車參與公路營運、非法載客現象普遍,摩托車保有量大,車輛與駕駛員不易管理,這是混合交通秩序混亂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