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沐邑

湯沐邑

“湯沐邑”這個詞語源於周代的制度,是指諸侯朝見天子,天子賜以王畿以內的、供住宿和齋戒沐浴的封邑。后指國君、皇后、公主等受封者收取賦稅的私邑,而貴族受封的湯沐邑,則是一種食邑制度。

釋義


古人稱沐浴溫水為“湯”,沐:濯發也。“沐者,去首垢也;洗去足垢;盥去手垢;浴去身垢;皆去一形之垢,其實等也。”――《論衡·譏日》古人稱“沐”為洗頭,“洗”為洗腳,“盥”為洗手,“浴”為潔身,但一般而言言其一即為全部,可以等同。邑:封地。“湯沐邑”這個詞語源於周代的制度,是指諸侯朝見天子,天子賜以王畿以內的、供住宿和齋戒沐浴的封邑。

制度的演變


禮記·王制》:“方伯為朝天子,皆有湯沐之邑於天子之縣內。”鄭玄註:“給齊戒自絜清之用。浴用湯,沐用潘。”孔希旦集解:“方伯湯沐之邑在天子之縣內者,即《左氏》、《公羊》所謂朝宿之邑也,《左氏》、《公羊》以在京師者為朝宿之邑,在泰山下者為湯沐之邑,其實京師及泰山下之邑,皆為朝王而居宿,皆所以齊戒自潔清也。”
后指國君、皇后、公主等受封者收取賦稅的私邑。《史記·平準書》:“自天子以至於封君湯沐邑,皆各為私奉養焉。”唐·楊炯《瀘州都督王湛神道碑》:“母常山公主,河東有湯沐邑,因家焉。”清·龔自珍《答人問關內侯書》:“其人揖讓乎漢天子之朝,其湯沐邑之入,稍稍厚乎漢相公卿。”亦省作“湯邑”。宋·文瑩《湘山野錄》卷上:“上曰:‘朕之諸妹皆厚賜湯邑,築外館以尚天姻,酬先帝之愛也,汝獨願出家可乎?’”
貴族受封的湯沐邑,是一種食邑制度,秦漢以前,卿、大夫在食邑內享有統治權利並對諸侯承擔義務。秦漢推行郡縣制,承受封者在其封邑內漸無統治權利,食祿已改為以征斂封邑內民戶賦稅。食邑隨爵位黜升而損益,可以世襲。從官員等第上說,如果一個縣成為湯沐邑,官員的級別可能會有變化,舉例來說:東漢桓帝時以汝南郡陽安封給女兒為湯沐邑,於是該邑長稱令,公主死後,陽安令復降為陽安長。令的級別略高於長。《後漢書·孝桓帝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