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亦作“口勅”。
2.口宣詔敕。
《南齊書·垣崇祖傳》:“崇祖去后,上復遣
荀伯玉口敕,以邊事受旨夜發,不得辭東宮。”
唐·
李綽《
尚書故實》:“﹝河東公﹞鎮并州,上問有何事第言之。奏曰:‘臣有弟嘉祐遠牧方州,手足支離,常繫念慮。’上因口勑張嘉祐可
忻州刺史。”
3.帝王口頭的詔令。
《北史·王劭傳》:“劭在著作,將二十年,專典國史,撰《
隋書》八十卷。多録口敕。”
唐·
白居易《
繚綾》詩:“去年中使宣口敕,天上取樣人間織。”
宋·
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十六日》:“樓上時傳口勅,特令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