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文化局

烏魯木齊市文化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自治區有關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年度計劃;參與擬定文化藝術事業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機構概況


烏魯木齊市文化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藝術的職能部門。
市文化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劉毅勇
市文化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劉毅勇
市文化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劉毅勇

主要職責


三、不斷探索研究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四、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規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保護、挖掘、弘揚各民族傳統的優秀文化藝術,繁榮和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五、管理社會文化事業,促進公益性文化的發展和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協調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和少年兒童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
六、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公共圖書館事業發展。
七、宣傳貫徹文物保護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文物保護規劃;指導文物保護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八、依法管理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組織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指導電影放映工作,引導文化市場經營方向。
九、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新聞出版、版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新聞出版的方針政策。
十、依法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工作,制定新聞出版、版權管理的措施,做好圖書、音像、版權、出版物發行,印刷業的管理和出版物市場的稽查、鑒定工作,做好新聞出版行業的統計管理,開展“掃黃打非”工作,依法查處各種非法出版活動,打擊侵權盜版行為。
十一、制定文化藝術人才教育和在職教育的規劃,組織文化藝術人才需求預測;組織文化藝術科技應用研究、開發,推廣科技成果。
十二、負責對港澳台地區及國外的文化交流聯絡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風承諾


烏魯木齊在線烏魯木齊晚報發起的“百萬網民評行風”活動,烏魯木齊市文化局高度重視,積極參與:首先,明確單位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做到親自部署,對網民留言的問題親自過問,回復落實結果;其次,針對網民提出每一個問題,下發《市文化局“百萬網民評行風”督查通知》,由問題所在單位、處室制定整改辦法,限期整改。第三,組織文化系統行風監督評議員明察暗訪,進行全方位政風、行風檢查評議;第四,全面推行辦事公開,通過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網路,將辦事程序、辦事時限、收費標準、轄區示意圖、舉報電話等內容予以公示;第五,在辦證大廳認真落實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制等一系列服務舉措。

單位地址


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