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方

復方

方劑學名詞。古之謂“七方”,有大、小、緩、急、奇、偶、復,其中“復方”為二方、三方及數方相合之方,或別加余葯及分兩均齊之方。其意與今之復方概念有別、所論復方,系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物,按照中醫的四診八綱、辨證論治的原則,針對病情有機地組合而成的方劑,系與單味葯相對而言。

簡介


● 英文名稱:Compound Formula
● 學科來源:中醫藥學—方劑學

古籍摘選


● 復方之說有二:有二三方相合之復方者,如桂枝二越婢一湯之類是也;有分兩勻同之復方者,如胃風湯各等分之類是也。又曰:重複之復,二三方相合而用也;反覆之復,謂奇之不去則偶之是也。(《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

名詞解釋


● 兩味藥物以上組成的方劑。古稱重方。

術語在線


● 引自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術語在線

百科解讀


● 復方屬方劑學“七方”之一。“七方”中大方和小方、緩方和急方、奇方和偶方均可相對而言,唯獨復方單論,言藥味眾多或合方之義。

七方溯源

● “七方”之說,源於《內經》。關於“七方”的最早記載,可見於《素問·至真要大論》:“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此言藥味多少;“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三臣六,偶之制也”,此言藥味奇偶;“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厚,緩則氣味薄”,此言藥性緩急;“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遠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
● “七方”的實質,是以病情輕重、病勢緩急、病邪嚴重程度、藥性緩急、藥味奇偶以及患者體質的強弱等作為依據的一種方劑分類法。后經歷代醫家逐漸演化,統一將“七方”分為大、小、緩、急、奇、偶、復七類。

復方的含義

● 復方是指兩方或數方合用,治療較複雜病情的方劑,含義有三:
● “二方、三方及數方相合”,二三方之合即指單用一方不能使病盡,而將兩三個方子合在一起形成一個方,比如柴胡桂枝湯、桂枝附子湯等均是復方。
● “本方之外別加余葯”,如調胃承氣湯加連翹、薄荷、黃芩、梔子為涼膈散。
● “分兩均齊之復方”,分量均齊如胃風湯,由人蔘、白朮、茯苓、當歸、川芎、芍藥、肉桂6味葯各等分組成。

名詞沿革


● 方劑“七方”分類,最早見於《黃帝內經》,根據病情輕重、病位上下、病勢緩急和葯數奇偶等,將方劑分為大、小、緩、急、奇、偶、重七類。金代成無己在《傷寒明理藥方論》中指出:“制方之用,大、小、緩、急、奇、偶、復是也。”將《內經》的“重”改為“復”。

參考文獻


● [1] 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地區).北京大學第一醫院中西醫結合研究所,譯.WHO西太平洋地區傳統醫學名詞術語國際標準。北京:北京大學醫學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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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李經緯。中醫大辭典.2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
● [4] 錢會南。從七方十劑解讀《本草綱目》對《黃帝內經》組方與論治理論的運用發揮。環球中醫藥,2019,12(7):1059-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