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創業獎

發明創業獎

於2005年由國家科技部批准,由中國發明協會設立,是首個為發明家設立的國家最高獎項。獎項的評選受到國家科學技術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機關部委及各有關組織支持。至2016年已評選出九屆。

獎項的評審由中國發明協會評審委員會負責,成立之初評審委員會共有18人,由兩院院士和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2005年10月評選出首批50名獲獎人員,其中,有10名獲得特等獎,並獲“當代發明家”榮譽稱號和5萬元人民幣的獎勵。至第九屆評選時,獲獎名額增至95名。

評選目的


發明創業獎貫徹落實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表彰既做出技術發明又在創業、產業化中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發明者,宣傳他們的創新創業事迹,以調動群眾發明創業的積極性,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促進發明成果的轉化實施,為大力推動自主科技創新奠定雄厚的社會基礎,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做出貢獻。

評選原則和範圍


評審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和“不唯學歷、不唯職稱、不唯資歷、不唯身份,注重參評者的技術水平和實際能力、貢獻、業績和本人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現”原則,評選範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在內的全國各行各業的發明創業者;在中國工作的外國公民,以自己的發明創業為提高我國的創新能力做出突出貢獻者。

評選結果


每屆“發明創業獎”獲獎人數不超過50名;其中成績特別突出的獲特等獎並被授予“當代發明家”榮譽稱號,人數不超過10名。第九屆時獲獎人數上限被上調至不超過100名,其中有資格獲得“當代發明家”稱號的名額數量也被上調為15名。
中國發明協會向獲獎者頒發獎牌和證書,並對獲獎者的業績和經驗進行宣傳;對有關項目舉辦對接會,幫助有關企業做大做強;並優先從“發明創業獎”獲得者中挑選、推薦下年度的國家科技獎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