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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明
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1956— ),男,江蘇常熟人,法學博士。
現為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江蘇省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江蘇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主要研究領域為刑事訴訟法學,公開出版《冤假錯案》、《刑事司法改革研究》、《刑事司法錯誤》等專著多部,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重要刊物上發表《檢察機關偵查權的自我約束與外部制約》、《刑事錯案的深層次原因——以檢察環節為中心的研究》等學術論文數十篇,先後承擔“刑事司法錯誤研究”等省部級以上研究項目多項。另有多項研究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其中《強制性偵查措施的法律規制與法律監督》獲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江蘇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中國法學會第三屆優秀法學成果二等獎,《刑事司法錯誤》獲江蘇省第十三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1978年至1985年就讀於西南政法學院(現為西南政法大學),現為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訴訟法學碩士點負責人。
1985年以後一直在江蘇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法學研究工作,1988年開始任江蘇省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1996年晉陞研究員,同年起任法學所所長、江蘇省社會科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1992年10月赴德國作訪問學者,在德國基爾大學研修經濟刑法。1998年被列為江蘇省333工程第三層次培養對象。1997年開始任南京師範大學訴訟法學專業碩士生導師,2001年5月作為特聘教授調入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工作。1995年以來任中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江蘇省刑法學、刑訟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
在從事法學科研教學工作的同時,李建明教授還積極參與地方法制建設,1995年以來一直被聘為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曾任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委員、江蘇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江蘇省高級幹部理論教育講師團兼職教授等職。
主要研究領域為刑事訴訟法學。
對其他法學研究領域也有濃厚的興趣,在刑法學研究、司法制度研究、經濟法學研究、依法治國研究等領域也取得了一些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成果。先後主持國家級、部省級項目三項,在國內外省級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法學論文120餘篇;公開出版著作(包括主編、獨著、合著、合作編著)法學類專著、工具書、教科書、科普讀物等共21部。在學術界產生較大影響的代表性著作有《冤假錯案》和《刑事司法改革研究》,代表性論文有《錯案追究中的形而上學錯誤》、《死刑案件錯誤裁判問題研究》等。刑事司法錯誤問題和刑事訴訟法中的人權保障是其目前研究的主要內容。
上述研究成果中有14項分別獲江蘇省人民政府、中國法學會、江蘇省社科院、江蘇省法學會以及全國性專題學術研討會優秀成果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