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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建國
前中國足球運動員
馮建國,男,已經退役的足球運動員,場上司職後衛。曾效力於山東魯能、天津立飛。
2002年退役。退役后做過官員、干過教練、當過足球解說嘉賓,後來經營一家廣告公司。2016年6月8日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當天公開宣判前山東魯能泰山足球隊隊員馮建國及其妻子李娜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法院判決兩人犯妨害公務罪,分別領刑二年六個月。
馮建國
1995年開始成了球隊的絕對主力。
1999年突然轉會天津。
1998賽季對於泰山隊來說是比較動蕩的一個賽季,聯賽結束后,第7名的成績並不令人滿意。另外,當時山東電力集團在這一賽季接手后也預備開始大規模的調整。最終,轉會費定為120萬元。120萬元在那個年代,尤其是後衛,絕對算得上天價。那個賽季,他作為天津隊的後防核心和主力,表現出色,為天津隊獲得聯賽第六名立下戰功。
2000年離開了天津,希望退役也在家鄉退役。山東方面也痛快地答應了,成為第一位轉會又殺回來的隊員。
2002年賽季選擇了退役。
退役之後
退役后因擔心能力不足,他謝絕了時任老總董罡安排的濰坊足校教練的決定,隨後被安排到省足校做了兩年官員,從事了一段電信增值業務后最終選擇了做廣告公司。並從2004年開始擔任泰山隊比賽的解說嘉賓。
2016年3月5日下午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官方微博發布了一則妨害公務案情通報,前魯能泰山主力球員馮建國和妻子因妨害交警執行公務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兩人將對方毆打致骨折。6月8日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當天公開宣判前山東魯能泰山足球隊隊員馮建國及其妻子李娜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法院判決兩人犯妨害公務罪,分別領刑二年六個月。
公開宣判
被告人馮建國、李娜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後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如實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馮建國、李娜認罪態度較好,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馮建國、李娜系初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馮建國的辯護人對王勇傷情成因提出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監控錄像可以證明被告人馮建國、李娜對王勇進行毆打的過程,且沒有證據證明有其他因素導致王勇肋骨骨折,故該辯護意見不成立,法院不予採納。被告人馮建國、李娜的辯護人提出被告人馮建國、李娜願意賠償王勇損失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被告人馮建國、李娜雖然表達了賠償的意願,但沒有證據證明王勇接受了被告人馮建國、李娜的賠償,王勇及其所在單位亦未對被告人馮建國、李娜表示諒解,故不能將被告人馮建國、李娜的賠償意願作為量刑情節,該辯護意見不成立,法院不予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