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11月29日上海道宮慕久以告示形式,公布上海租地章程,劃定
洋涇浜(今
延安東路)以北、李家廠(今北京東路、圓明園路一帶)以南之地,准英國商人租地建屋,后稱租界,次年定西界於界路(今
河南中路)。
道光二十八年英國領事阿禮國與蘇松太道麟桂商定將租界擴展為北至
蘇州河,西至周涇浜與蘇州河畔蘇宅之間的一條直線(今
西藏中路)。
面積為2820畝。同治二年(1863年)9月20日,與上海美租界合併為公共租界(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of Shanghai),佔地10685畝。至1930年,共擴展至15893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