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連斯奇條約

布連斯奇條約

布連斯奇條約是中國和俄國於1727年(清朝雍正五年)訂立的劃分中俄中段邊界的條約(現在大部分成為俄蒙邊界)。條約規定中俄中段邊界,額爾古納河,向西至沙畢納依嶺(即沙賓達巴哈)為界,以北歸俄國,以南歸中國。還包括通商、遣返逃人、宗教、外交等方面內容。

該條約肯定了蒙古屬於中國清朝管轄,維護了中國北疆的穩定。

條約全文


中國政府為劃定疆界事,特遣多羅郡王和碩、額駙策凌伯四格,兵部侍郎圖理琛等會同俄國特遣全權大臣內廷大臣伯爵薩瓦務拉的思拉維赤。
北自恰克圖河流之俄國卡倫房屋,南迄鄂爾懷圖山頂之中國卡倫鄂博,此卡倫房屋暨鄂博適中平分,設立鄂博,作為兩國通商地方。至如何劃定疆界,由兩國各派廓米薩爾前往。由此地起往左段一面,至布爾古特依山,順此山樑至奇蘭卡倫,由奇蘭卡倫起至阿魯哈當蘇,中間有齊克太、阿魯奇都埒二處,此四卡倫鄂博以一段楚庫河為界。由阿魯哈當蘇至額波爾哈當蘇卡倫鄂博,由額波爾哈當蘇至察罕鄂拉蒙古卡倫鄂博而為俄國所屬者,暨中國之蒙古卡倫鄂博,將此兩邊以及中間空地酌中均分,比照劃定恰克圖疆界辦理,以示公允。如俄國人所佔地方之附近處遇有山,或山頂、或河,應即以此為界。如附近蒙古卡倫鄂博處遇有山、或山頂、或河,亦即以此為界。凡無山,河荒野之地,兩國應適中平分設分鄂博,以清疆界。自察罕鄂拉之卡倫鄂博至額爾古訥河岸蒙古卡倫鄂博之外,兩國於附近一帶,各派人員,前往妥商,設立鄂博,以清疆界。
恰克圖、鄂爾懷圖山之間,應即作為兩國疆界。由第一鄂博起往右段一面,應經鄂爾懷圖山,特們庫朱渾、畢齊克圖、胡什古、卑勒蘇圖山、庫克齊老圖、黃果爾鄂博、永霍爾山、博斯口、貢贊山、胡塔海圖山、蒯梁、布爾胡圖嶺、額古德恩昭梁、多什圖嶺、克色納克圖嶺、固爾畢嶺、努克圖嶺、額爾寄克塔爾噶克台干、托羅斯嶺、柯納滿達、霍尼音嶺、柯木查克博木、沙畢納依嶺等處。按以上各山嶺,均須擇其最高之處,適中平分,以為疆界。其間如橫有山、河,此等山、河兩國應適中平分,各得一半。
按照以上劃定疆界,由沙畢納依嶺起至額爾古訥河為止,其間在迤北二帶者,歸俄國,在迤南一帶者,歸中國。所有山,河鄂博,何者為俄屬,何者為中國屬,各自寫明,繪成圖說,由此次兩國派往劃界各員即互換文件,各送全權大臣查閱。疆界既定之後,如兩國有無知之徒,偷入游牧,占踞地方,建屋居住,一經查明,應即飭令遷回。本處兩國人民,如有互相出入難居者,一經查明,應即各自取回,以安邊疆。兩邊烏梁海人之取五貂者,准其仍在原處居住,惟取一貂者,自劃定疆界之日起,應永遠禁止。
兩國大臣各將以上辦法認為確當,議定了結。
此約經兩國批准,於一千七百二十七年八月二十日在波爾河邊互換。

簽訂背景


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中俄《尼布楚條約》簽訂后,中俄東段邊界得到確認,但是自額爾古納河以西的邊界尚無明文規定。中國方面從《尼布楚條約》簽訂、中俄劃定東段邊界起,曾多次建議俄國舉行談判,但俄國利用邊界未劃定的狀況,蠶食蒙古的大片土地,一直拒絕中國的建議。清朝政府希望能夠儘早劃定該地邊界,但是俄方認為拖延劃界更為有利。對此,清朝政府將雙方貿易與邊界問題掛鉤,限制俄國商人在中國的貿易行為。

談判


1725年俄國沙皇葉卡捷琳娜一世認為清朝政府在對準噶爾的戰爭中有求於俄國,此時劃分邊界可以謀得更大利益,因此她於1725年8月11日任命“特遣駐中全權大臣”,來華談判商務和邊界問題。
俄方的談判要點有以下四點:
與中國締結商約;
劃分邊界應以俄方繪製的西伯利亞地圖為依據,俄國不能放棄貝加爾湖、烏丁斯克、色楞格河下游以及尼布楚等地,不能讓中國在額爾齊斯河取得據點;
答應送回中國私逃者及非法逃離中國的人;
要求東正教傳教士在北京的居住權。
俄羅斯大臣帶了1500名衛隊,總共2000人,在來北京的途中,還頻頻與噶爾丹部叛亂勢力聯繫,鼓勵他們叛亂,妄圖以此對清政府進行要挾;他也多次派人跟在中國的法國傳教士巴多名聯繫,讓他提供一些關於清政府對談判、平叛和傳教士的態度的情報;他更大肆收留中國逃人,南移恰克圖和楚庫河支流的崗哨,力爭在談判、劃界前多佔一些中國土地。
經過一年的長途旅行,俄國使團於1726年底到達北京。之後中俄雙方在北京進行了六個月的談判,為了侵佔中國的更多領土,薩瓦一面以攻為守,反誣中國收留俄國逃人,叫囂要收復俄國因《尼布楚條約》而“喪失”的黑龍江土地,一面用小恩小惠拉攏大學士馬齊,叫他提供情報,包括中國談判代表的性格等等。
1727年7月3日,談判改在離恰克圖10多公里的布爾河畔舉行,清朝派去的首席代表是隆科多。7月26日隆科多因私抄玉牒案被撤回囚禁於暢春園,中方實際上的首席代表是郡王額駙策凌。策凌和四格、圖理琛一起,又跟薩瓦、郎格談了一個月零四天才在1727年8月31日(雍正五年七月十五日)簽訂《布連斯奇界約》,俄方代表為薩瓦,清朝代表為策凌。11月2日(雍正五年九月初七),又簽訂了《恰克圖條約》,次年五月十八日(1728年6月25日)雙方在恰克圖正式換文。
《布連斯奇界約》不分條款,由滿、蒙、俄和拉丁四種文字繕寫。
《恰克圖條約》共十一條,包括邊界、商務、逃人、宗教、外交等方面。其中邊界方面基本重申《布連斯奇界約》的,但它重申烏第河流域仍是待議區;關於商務關係,主要是規定“准其兩國通商。既已通商,其人數仍照原定,不得過二百人,每間三年進京一次。除兩國通商外,有因在兩國交界處所零星貿易者,在色楞額之恰克圖、尼布朝之本地方,擇好地建蓋房屋情願前往貿易者,准其貿易”;它還規定:中國允許在北京俄羅斯使館內建造東正教堂,教士四人,學生四人,教習二人,由中國給予贍養;雙方對逃犯、越境行竊和殺人犯均需嚴拿治罪,等等。

後續工作


中俄雙方即派出界務官,分組前往恰克圖迤東和迤西,劃定地段,勘分國界。在勘界過程中,俄方進一步將一些原屬中國的土地划入沙俄版圖。勘界結果,雙方分別訂立了《阿巴哈依圖界約》和《色楞格界約》,在東面設置了六十三個界標,在西面設置了二十四個界標。中俄中段劃界工作至此全部結束。

評價


《布連斯奇條約》基本上是中俄兩國在平等狀態下籤訂的。中國方面主要成果是確定了兩個邊界,獲得俄方送還逃人的許諾,切斷了俄國對中國西北叛亂者的援助。俄國則取得了在北京和恰克圖的自由貿易權利(參見阿勒坦布拉格),並獲得了原未完全控制的色楞格河下游地區。

影響


《布連斯奇界約》和《恰克圖條約》使俄國得到了比《尼布楚條約》更多的利益。儘管如此,條約的簽訂畢竟實現了康熙時期未能實現的願望,明確劃定了中俄中段邊界,遏制了俄國自清初以來對我外蒙北疆的侵略勢頭,同時也使我國北部邊境的貿易一定程度地活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