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進

咸寧市公安局原副縣級調研員

聶進,曾任咸寧市公安局副縣級調研員。

人物經歷


人物事件2020年3月27日,經咸寧市紀委監委審查調查,咸寧市公安局原副縣級調研員聶進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購物卡,利用職務便利為其子經商謀利,非法佔有財物;違反生活紀律;違反稅務法律法規,簽訂虛假房產買賣合同逃避國家稅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涉嫌受賄罪;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數額較大,涉嫌貪污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給予財物,數額較大,涉嫌行賄罪。聶進身為公安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知法犯法,私慾膨脹,貪污賄賂,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構成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咸寧市紀委監委研究並報咸寧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聶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