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區行政審批局
成都市武侯區行政審批局
成都市武侯區行政審批局(簡稱區行政審批局)是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成都市武侯區政務服務管理和網路理政辦公室(簡稱區網路理政辦)牌子。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複的《關於印發<武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發(2010]32號)和中共武侯區委、武侯區人民政府制定的《關於<武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武委發(2010]36號)文件精神,設立成都市武侯區行政審批局(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簡稱區行政審批局(區政務中心)),為武侯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劃出的職責:
(1)將全區規範化服務型政府(機關)建設管理的相關職責劃歸區政府辦公室所屬區規範化服務型政府(機關)建設辦公室。
(2)將全區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職責劃歸區政府辦公室所屬區規範化服務型政府(機關)建設辦公室。
(3)將全區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相關職責劃歸區政府辦公室所屬區規範化服務型政府(機關)建設辦公室。
(二)划入的職責:
將區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局、區經濟與科技信息化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環境保護局、區建設局、區房產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與市政設施管理局、區統籌城鄉工怍局、區商務局、區文化體育旅遊局、區衛生局、區人口計生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區檔案局等部門承擔的主要行政審批職能划入區行政審批局。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武侯區行政審批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武侯區行政審批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安全、保密、後勤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防盜、防火及突發事件處置等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務服務中心大樓的物業管理和武侯會議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成都市武侯區行政審批局政策法規科
負責行政審批涉及的法律、法規的諮詢、解釋、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業務的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協助處理涉及行政審批的法律糾紛;承擔信息和對外宣傳工作。
(三)成都市武侯區行政審批局社會類事項審批科
負責區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文化體育旅遊局、區人口計生局、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區檔案局等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
(四)成都市武侯區行政審批局經濟類事項審批科
負責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經濟與科技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統籌城鄉工作局、區商務局、區衛生局等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
(五)成都市武侯區行政審批局建設類事項審批科
負責區環境保護局、區建設局、區房產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與市政設施管理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
(六)成都市武侯區行政審批局協調管理科
負責進入區政務服務大廳和社保就業服務大廳的部門窗口及其人員的日常管理、培訓和考評工作;負責對各部門納入這兩個大廳受理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查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審定工作;負責組織開展“並聯審批’’工作;負責網上政務大廳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體窗口工作人員向辦事群眾提供規範、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
(七)成都市武侯區行政審批局指導監督科
負責督查、考核全區各部門、街道對服務窗口的管理情況;指導全區各部門、街道對服務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素質及綜合能力培訓;負責督促各部門、街道就辦事群眾對所屬服務窗口及其工作人員在服務質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訴或建議實施整改。
成都市武侯區行政審批局機關行政編製1 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