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機關部門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佛山市禪城區魁奇二路51號。

機構簡介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50年4月建院,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佛山市禪城區魁奇二路51號。全院共有460人,其中法官199人,法官隊伍中本科以上學歷比例佔96%,獲得碩士以上學位比例佔53%,博士及在讀博士有10人,隊伍平均年齡為36歲。同時,還湧現以“2005年中國法官十傑”、“全國模範法官”、“2006中國十大法治人物”黃學軍同志為典型代表的一大批優秀法官。年輕、高學歷已成為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隊伍的顯著特色。

機構設置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紀檢監察室、政治處、法律研究室、宣傳科、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執行局、立案庭、審判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行政裝備科、法警隊共十九個部門。轄區有禪城區南海區順德區三水區高明區五個基層人民法院,30個人民法庭。

機構建設


近年來,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始終堅持“為民司法、服務大局、科學發展,全面實現和確保司法公正”工作思路,全面履行職能,勇於改革創新,不斷提高司法能力,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214476件,辦結182334件,同比分別增長9.1%和10.4%,結收比達99.7%。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著力打造以“秉持公正、追求真理、成就卓越、走向崇高”為核心的法院文化,法院精神文化、物質文化、行為文化和制度文化全面發展。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推進改革創新,率先提出以“結收比”取代“結案率”指標,全面動態分析審判工作運行態勢,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推動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了《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意見》,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法院主導、各有關部門參與”的大執行工作格局;不斷完善鎮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機制,指導各區法院在交警部門、勞動仲裁所、派出所等部門分別派駐交通、勞動、社區巡迴法庭,努力將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訴前狀態,較好地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緊緊抓住中央推進新一輪司法改革的有利時機,以對內促進公正高效廉潔、對外樹立公信權威為目標,遵循司法規律,從工作機制到具體工作方式方法,全方位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推進多項具有前瞻性、首創性和引領性的改革舉措,開闢工作發展新格局。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壯闊事業里,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以審判執行為中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審判管理為抓手,以公正司法為目標,紮實開展法院各項工作。

現任領導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胡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