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巡盛典
文學作品
《南巡盛典》,一百二十卷,清高晉等纂,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刻進呈本。版框21.8cm×16.9cm。半頁9行,每行19字,遇抬頭多一字,白口,單魚尾,四周雙邊。
卷首有朱印清乾隆三十六年御制序,三十一年(1766年)高晉請旨修書奏文,高晉修成表文,三十三年(1768年)三月傅恆校閱奏文,同年六月浙江巡撫熊學鵬奏文,高晉彙集書成表文,凡例,名勝圖繪及高晉等64人纂輯、校勘、謄錄、監刻職名。
《南巡盛典》記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二十二年(1757年)、二十七年(1762年)、三十年(1765年)高宗弘曆途經直隸、山東四次南巡兩江兩浙的情況。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七月兩江總督高晉請旨纂輯此書,三十三年初稿完成。高宗命大學士傅恆校閱初稿,傅恆閱後上表,認為條例詳備,但內容只限於巡視兩江,應將巡視兩浙及途經直隸、山東的情況一併載入。高宗同意,令直隸、山東、浙江將所有材料都送交高晉,令其總攬。高晉重新纂輯並於乾隆三十六年修成全書。
此書分為十二部分:卷一至卷四為恩綸,記錄高宗南巡期間的恩詔、恩宴、賞齎等;卷五至卷三十六為天章,收錄高宗巡行過程中的御制紀念詩、文;卷三十七至卷四十二為蠲除,記錄高宗在巡行期間蠲通省之賦,免所過之租,豁積歲之逋,除耗羨之額,軫恤萬民;卷四十三至卷五十三為河防,記錄高宗南巡期間普幸水利、敷土惠民;卷五十四至卷五十九為海塘,記錄高宗巡視海塘工程;卷六十至卷六十七為祀典,記南巡過程中的朝會、祭告、鑾儀、樂章等;卷六十八至卷七十五為褒賞,記錄高宗南巡期間對隨從人員、地方文武官員、兵丁等的加恩賞賜;卷七十六至卷八十四為吁俊,記錄高宗南巡期間選拔人才的情況;卷八十五至卷八十八為閱武,記載皇帝出巡時的官兵接駕事宜、視察兵營陣地、檢閱戰陣演練等;卷八十九至卷九十三為程途,記載巡視途經地區的風土人情;卷九十四至卷一百零五為名勝;卷一百零六至卷一百二十為奏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