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北京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設置北京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編辦)。市編辦是北京市機構編製委員會(簡稱市編委)的常設辦事機構,在市編委的領導下負責本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製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市委工作機構,同時也是市政府工作機構,列入市委機構序列。

領導班子


編辦主任:李世新
編辦副主任:王軍
編辦副主任:吳松元
編辦副主任:左銘飛
編辦副主任:騰安英

機構職責


1、負責研究起草本市機構編製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統一管理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製工作。
2、負責研究擬訂本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協調並組織實施本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3、負責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調整工作,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與區縣之間的職責分工。
4、負責審核報批市、區縣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核定局級機關的內設機構。
5、統一管理本市行政編製總額;核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機關和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各區縣的行政編製。
6、負責研究擬訂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局、處級領導職數的配置標準;審核報批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局級領導職數;核定本市機關、事業單位處級領導職數。
7、負責研究擬訂本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研究制訂事業單位定編標準;審核報批相當正副局級事業單位的職能配置、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核定相當正副處級事業單位的職能配置、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
8、負責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機關和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區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9、統一管理本市市屬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審核報批市屬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的設置、變更等事項。
10、負責監督檢查本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機構編製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以及機構編製的落實情況。
11、負責機構編製系統的業務培訓工作。
12、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置


綜合處、研究室、一處、二處、三處、四處、五處、事業單位改革處、監督檢查處、機關黨委、信息中心。

辦公地址


單位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0號
郵政編碼:1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