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晟
銀川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長
歷任石嘴山市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銀川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市監察局副局長,銀川市紀委常委;靈武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兼任銀川國際空港物流中心副主任,靈武市委副書記、銀川國際空港物流中心管委會主任(正處級)。
2015年8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2021年8月,任銀川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2021年12月,任銀川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8年11月,擬任自治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副廳級)。
2021年8月23日,中共寧夏區委組織部根據《領導幹部任前公示辦法》的規定:亢晟擬提名為地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候選人。9月7日銀川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任命:亢晟為銀川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2021年12月29日下午,銀川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后勝利閉幕。在銀川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亢晟當選為銀川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