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轉換理論
1929年提出的心理學理論
格式塔學派提出的遷移的關係理論和斯彭斯的轉換理論類似,常被合稱為關係——轉換理論。這是對概括化理論的進一步發展,他們認為遷移的關鍵在於被試對情境中各種關係(或完形)的頓悟,如果兩個問題具有相同的深層結構關係,那麼對其中一個問題的訓練將對另一個問題產生遷移。
苛勒(Kohler,W.,1929)用“小雞啄米實驗”證明了關係轉換的學習遷移理論。他讓小雞在深、淺不同的兩種灰色的紙下面尋找食物。通過條件反射學習,小雞學會了只有從深灰色紙下才能獲得食物獎賞。然後,變換實驗情境,保留原來的深灰色紙,用黑色紙取代淺灰色紙。現在的問題是:如果小雞仍然到深灰色紙下面尋找食物,那就證明遷移是由於相同要素的作用;如果小雞是到兩張紙中顏色更深的那張(即黑色紙)下面尋找食物,那就證明遷移是對關係作出的反應。實驗表明:小雞對新刺激(黑色紙)的反應為70%,對原來的陽性刺激(深灰色紙)的反應是30%;而幼兒在做同樣的實驗時始終對黑色紙的刺激作出反應。
他認為這結果證明是情景中的關係對遷移起了作用,而不是其中的相同要素,被試選擇的不是刺激的絕對性質而是比較其相對關係(把在前一種情景中學會的關係即“食物總是在顏色較深的紙下面”遷移到后一種情景中,從而做出了正確的反應)。
苛勒通過實驗證明遷移產生的實質是個體對事物間的關係的理解。即遷移的產生依賴於兩個條件:一是兩種學習之間存在有一定的關係;二是學習者對這一關係的理解和頓悟。其中後者比前者重要。習得的經驗能否遷移,並不取決於是否存在某些共同的要素,也不取決於對原理的孤立的掌握,而是取決於個體能否理解各個要素之間形成的整體關係,能否理解原理與實際事物之間的關係,即對情境中一切關係的理解和頓悟是獲得一般遷移的最根本要素和真正手段。苛勒認為,人們越能發現事物之間關係,則越能加以概括、推廣,遷移越普遍。
這個理論可以認為是概括化理論的繼續與發展。他們並不否認學習依賴於學習原理的遷移,但他們強調“頓悟”(insight)是遷移的一個決定因素,認為遷移不是由兩個學習情境具有共同要素、原理或規則而自動產生的某種東西,而是由於學習者突然發現兩個學習經驗之間存在著關係的結果,也就是說學習者領悟學習情境中的關係是實現遷移的根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