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民

路油油氣管理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

梁愛民,男,1968年11月出生,山東菏澤人,研究生學歷,200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山東路油油氣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人物經歷


1991年8月至2007年6月,梁愛民先後擔任了東營石油總公司業務員,渤海分公司副經理,業務處一科副科長,業務處二科科長,計劃業務處副處長,業務處副處長,第一批發公司經理,綜合業務處處長,東營石油分公司綜合業務處處長,經理助理,經營管理業務部主任。
2007年6月至2010年3月,梁愛民任東營石油分公司副經理、黨委委員。
2010年3月至2015年11月,梁愛民任東營石油分公司經理、黨委委員。
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梁愛民任東營石油分公司經理、黨委副書記。
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梁愛民任濰坊石油分公司經理、黨委副書記。
2019年12月至至2020年12月,梁愛民任山東路油油氣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9月10日,山東路油油氣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梁愛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山東省監委和中國石化紀檢監察組同意,正在接受山東石油分公司紀委紀律審查和東營市東營區監委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0年12月,中國石化山東石油總公司紀委和東營市東營區監委對山東路油油氣管理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梁愛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梁愛民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石化山東石油總公司紀委研究,報中國石化山東石油總公司黨委批准,給予梁愛民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國石化山東石油總公司紀委研究,報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石油分公司批准,給予梁愛民開除處分;東營市東營區監委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決定逮捕

2021年1月7日,東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梁愛民決定逮捕。

公開宣判

2021年12月29日,東營市東營區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對被告人山東路油油氣管理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梁愛民涉嫌犯貪污罪、受賄罪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梁愛民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並對涉案款項和財物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