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仲
李德仲
李德仲,曾任吉林省委副書記、代書記兼統戰部部長,中國科學院黨組成員、副秘書長兼中國科學院空間科學技術中心主任、黨委書記,國務院扶貧領導小組顧問等職。部長級待遇。中共七大候補代表。第一、六、七屆全國政協委員。
李德仲
1937年10月至11月任中共冀西特別區委員會書記。同年11月至1938年4月任中共晉察冀第四特別區委員會書記。1939年至1941年1月任晉察冀邊區委員會秘書長。1941年1月任中共北嶽區委員會秘書長。同年7月至1942年2月任中共冀熱察區平西地委書記。1942年2月至12月任晉察冀邊區北嶽區第十一(平西)地委書記。同年12月至1944年9月任晉察冀邊區北嶽區第十一(平西)地委副書記。1944年冬調延安中央黨校學習。1945年4月至6月作為晉察冀代表團成員參加中共七大。
1945年11月至1946年4月任中共熱河省委委員、秘書長兼宣傳部部長。1946年7月至10月任中共熱遼區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1947年2月至1948年7月任中共松江省委秘書長。1947年5月至1948年7月任中共松江省委副書記。1948年8月至12月任中共松江省委第一副書記。11月至12月任東北人民解放軍松江軍區副政治委員。同年11月至1949年9月任中共松江省委常委、副書記。1949年9月任中共松江省委財經委員會主任。
1949年10月至1952年6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副書記、財經委員會主任。曾任中共吉林省委代理書記等職。1950年4月至1952年3月任吉林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主席。1951年7月至1952年6月任中共吉林省委統戰部部長。1952年“三反”運動中受到錯誤批判和處理。同年至1956年任遼寧省撫順龍鳳礦礦長。1956年至1962年任中國科學院物理所黨委書記、院秘書長。1962年8月至1965年4月任中共甘肅省平涼地委副書記。1965年任一○九廠黨委書記。1980年任五八一廠黨委書記。1982年調任中國科學院空間科學技術中心主任。1979年經中共中央批准,對1952年受到的錯誤批判處理作了改正,恢複名譽。第六、第七屆全國政協委員。2001年被評為國務院機關黨委優秀黨員。2007年1月28日在京病逝,享年9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