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凈殘值

殘餘價值減支付清理費后的價值

固定資產凈殘值是指固定資產使用期滿后,殘餘的價值減去應支付的固定資產清理費用后的那部分價值。固定資產凈殘值屬於固定資產的不轉移價值,不應計入成本、費用中去,在計算固定資產折舊時,採取預估的方法,從固定資產原值中扣除,到固定資產報廢時直接回收。固定資產凈殘值占固定資產原值的比例一般在3%~5%之間。

計算方法


固定資產凈殘值=固定資產報廢時預計可以收回的殘餘價值-預計清理費用
固定資產凈殘值=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率
1、可以重新計算折舊,將多提的折舊費用進行調整。
2、調整本年度多提的折舊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紅字)
貸:累計折舊(紅字)
3、調整以前年度多提的折舊
(1)調整多提折舊
借:累計折舊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結轉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中國規定


內資企業比例

《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31條規定: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

外資企業比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若干審批項目後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127號)的規定,根據稅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的各類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該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減除。殘值應當不低於原價的10%;需要少留或不留殘值的,須經當地稅務機關批准。取消上述審批后,對企業新購置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在計提折舊前,其殘值暫統一確定為10%。對一些固定資產凡能預見在其使用年限結束后無法變賣、或者沒有變賣價值的,可不留殘值。

其他問題


請問應該如何估計固定資產的凈殘值,有沒有什麼規定或準則參照?比如說公司買了一台摩托車作為聯繫業務的交通工具,那它的凈殘值應該是多少?新的會計準則中確認固定資產已經不用看價值了,請問像購買的一些價值在幾百元的文件櫃之類的也應該視同公司的固定資產嗎?(不是大企業,是小公司)
答:一般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於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按照我國現行財務制度,根據重要性會計原則,公司通常只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資料,列為固定資產:
第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第二,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物品。凡不符合上述標準和條件的勞動資料,都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與核算,而應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與核算。
07年新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的認定價值限制取消,只要公司認為可以的且使用壽命大於一個會計年度的均可認定為固定資產,按照一定折舊方法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