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藝文志
宋史·藝文志
《宋史·藝文志》是元脫脫(1314一1355)等撰。脫脫,又名脫脫帖木兒,為蒙古蔑里乞氏,字大用,曾任右丞相。修宋、遼、金三史。
〖宋史·藝文志〗八卷。元脫脫(1314一1355)等撰。《宋史·藝文志》即為《宋史 》申請志之一,主要依據呂夷簡等編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國史藝文志》:王□等編仁宗、英宗《兩朝國史藝文志》:李燾等編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趄國史藝文志》以及包括高宗、孝宗、光宗、寧宗四朝《中興國史藝文志》等四種藝文志,並採用《新唐書·藝文志末注錄”的方法,加註補錄一些變館所存宋代寧宗嘉定以後的新書彙輯而成,總共錄宋一代藏書九千八百一十九部,一萬-干九百九十卷。
在錄著方法上仍按經、史、子、集四部著錄。
經部共分《易》類、《書》類、《詩》類;禮《樂》類、《春秋》類、《孝經》類、《論語》類、《經解》類、《小學》類十大類,共著錄圖書-千三百零四部。一萬二千六百零八卷。其中《易》類二百一十三部,一千七百四十卷(自王柏《讀易記》以下“不著錄”十九部,-百八十六卷);《書》類六十部八百零二卷,自王柏《讀書記》以下“不著錄”十三部,二百四十四卷);《詩》類八十二部,一千一百二十卷(自陳寅《詩傳》以下“不著錄”-十四部,二百四十五卷);《禮》類一百一十三部,”一千三百九十九卷(自石《中庸集解》以下“不著錄”二十六部,四百六十九卷);《樂》類一百一十一部。-千零七卷;《春秋》類二百四十部,二千七百九十九卷(自王柏《春秋左氏正傳》以下“不著錄”二十三部,四百八十八卷);《孝經》類二十六部,三十五卷(自袁甫《孝經說》以下“不著錄”二部,六卷);《論語》類七十三部,五百七十九卷(自王居正《論語感發》以下“不著錄”八部,八十二卷);《經解》類五十八部,七百五十三卷(自沈貴瑤《四書要義》以下“不著錄”九部,一百四十六卷);《小學》類二百零六,一千五百七十二卷(自劉紹《字學摭要》以下“不著錄”六部,六十九卷)。於部《儒家》類一百六十九部,一千二百三十四卷、篇。
史部分為13類,分別為正史,職官,故事,傳記,儀注,刑法,目錄,地理,譜牒,編年,霸史,史鈔,別史。
《宋史·藝文志》實際上是記載宋代藏書情況及宋代著述情況的變志總目。但由於著錄重複差誤較多,故在所有史志目錄中,此志最稱蕪雜。所以,在考據宋代經學著述及研究宋代收藏經學著作情況時。使用此志,須與鄭樵《通志·藝文略》、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及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互相參稽。
無單行本,《宋史》的版本頗多,最便於使用者,為1959年第1版及1982年第2版標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