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涼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部署全州公安工作並組織指導、檢查、監督全州公安工作的有效開展。

梁曉輝為涼山州公安局局長。

管理區域


主要職責


(二)收集、掌握影響全州社會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研究改革開放和西部大開發中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廳正確決策提供信息、制定對策。
(三)指導全州公安法制建設,按管轄指導、辦理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案件。
(四)組織、指導全州公安偵查工作或直接偵辦和處置重大案件、治安災害事故、騷亂和群體性突發事件以及重、特大暴力性事件;組織實施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州公安機關查處違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六)指導、監督全州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組織、協調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依法處理涉外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機動車輛和機動車駕駛員的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州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等工作。
(八)指導全州公安警衛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對來州的黨和國家領導人、省領導以及重要外賓和其他要人的安全警衛工作。
(九)依法管理國籍、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州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行政執法和執行刑罰的工作;負責全州勞動教養審批工作;指導、監督全州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和收容教育所等管理工作;管理州看守所、戒毒所。
(十一)指導、監督全州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全州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全州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全州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十四)統一領導全州公安消防部隊建設;組織指揮州內武警內衛部隊執行公安保衛任務。
(十五)分析全州公安隊伍狀況,研究、制定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民警教育訓練和公安宣傳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組織和指導全州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工作;領導管理州人民警察學校和州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十六)指導全州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工作;對全州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按規定許可權對幹部實施監督;查處或督辦重大違紀案件。
(十七)制定全州公安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計劃等事宜;組織管理公安行政經費、裝備、被裝。
(十八)指導州內鐵路、民航、林業、交通等專門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
(十九)承辦州禁毒委員會、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十)承辦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梁曉輝
副局長:周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