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化活性
物質的催化作用的能力
催化活性,指物質的催化作用的能力,是催化劑的重要性質之一。物質的催化活性是針對給定的化學反應而言的。工業生產上常以每單位容積(或質量)催化劑在單位時間內轉化原料反應物的數量來表示,如每立方米催化劑在每小時內能使原料轉化的千克數。由於固體催化劑作用是一種表面現象,催化活性與固體的比表面積的大小、表面上活性中心的性質和單位表面積上活性中心的數量有關。為了描述不同物質的催化活性的差異,也常將每單位表面積的催化劑在單位時間內能轉化原料的數量稱為比活性;將每個活性中心在1秒鐘內轉化的分子數稱為周轉數或轉化數。
物質對特定反應的催化活性與反應條件有關,如反應物的濃度、反應溫度等,所以也常用反應速度方程式中的反應速度常數、活化能等來表徵催化劑的活性。通常,高活性的催化劑能在較低的溫度下表現催化活性。有些物質在濃度很低或比表面積很小的情況下就能表現催化活性,例如某些金屬材料容器的器壁亦可能對所貯物質起催化作用。但常用的工業催化劑多為比表面積較大的材料,例如,鎳塊對於油脂加氫制硬化油不表現明顯的催化活性,而高分散度的鎳則為良好的催化劑。催化劑的活性並非一成不變,由於催化劑中毒、燒結等原因,催化劑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衰退,最終失去活性。若在反應系統中同一催化劑能對兩個以上的反應起催化作用,則該催化劑對不同反應的催化活性之比值就決定了它對特定反應的催化選擇性(見催化劑選擇性)。催化活性可在實驗室內用特殊裝置測定(見圖),即在盛有催化劑的反應器中投入原料,在規定的反應條件下進行反應,測量催化反應前後原料消耗的數量和產物生成的數量。但在工業裝置中使用時所表現出的催化活性,不一定與實驗室結果相同,因為它還與反應器的設計、操作條件、反應物的純度、催化劑使用劑齒(表示催化劑使用過的時間)有關。
催化即通過催化劑改變反應物的活化能,改變反應物的化學反應速率,反應前後催化劑的量和質均不發生改變的反應。
化學反應物要想發生化學反應,必須使其化學鍵發生改變,改變或者斷裂化學鍵需要一定的能量支持,能使化學鍵發生改變所需要的最低能量閾值稱之為活化能,而催化劑通過降低化學反應物的活化能而使化學反應更易進行,且大大提高反應速率。
原來是從溶液離子的活動度和酶的活性開始,上至高級生命系統和生理機構的功能活動都適用的一種極其概括的非專門術語。活性最初僅僅源於機能或作用(action)一詞,但按各具體事例重新下定義后,才作為特定術語來應用。大致可分為兩種情況:(1)與休止(resting)狀態或無活(動)性(inactivity)相對應,僅在定性的意義上使用此詞;(2)作為測定活動強度的尺度來下定義時使用此詞。對賦予活性意義時,一般使用活性化或激活(activation);在指去除活性時,則使用非活性化或失活(inactivation)等詞。在刺激生理學中有關興奮膜的反應性(reactivity),對不限於簡單地被動去極化並伴有一定結構上的變換被看作是主動的(active)而不連續的反應,也用此詞來稱呼。
活性是指具有生命力 能夠頑強活躍下去的一種活動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