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複

起複

起複,徠漢語辭彙,拼音是qǐ fù,原指封建時代官員遭父母喪,守制尚未滿期而應召任職,后又有其他釋義。出自《事物紀原·起複》。

釋義


一、降官后又復職。
二、明、清官員父母喪服滿期後補官。

典源


宋·高承《事物紀原·起複》曰:《禮·曾子問》云:”子夏問曰:‘三年之喪,金革之事,無避也者,非與?’孔子曰:‘吾聞老聃曰:昔者魯公伯禽有為,為之也。’注云:魯徐戎作難,喪,卒哭而征之,急王事也。故《春夏》亦紀晉襄公墨縗之事。漢、唐以來,遂有起複之禮。蓋自伯禽始也。”

引證解釋


1. 封建時代官員遭父母喪,守制尚未滿期而應召任職。《舊唐書·房玄齡傳》:“其年,玄齡 丁繼母憂去職,特敕賜以 昭陵 葬地。未幾,起複本官”。《宋史·富弼傳》:“故事,執政遭喪皆起複,帝虛位五起之,弼 謂此金革變禮,不可施於平世,率不從命”。
2. 明 清 后又指服父母喪滿期后重行出來做官。《古今小說·沉小霞相會出師表》:“馮主事 三年孝滿,為有 沉公子 在家,也不去起複做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百回:“起複后,便再到 福建,希圖當個差使。”張友鶴 註:“官員為父母服喪期滿,復任官職”。
3. 泛指一般開缺或革職官員重被起用。《宋史·向子諲傳》:“初,邦昌 為平章軍國事,子諲 乞致仕避之,坐言者降三官,起複知 潭州”。
4. 恢復;康復。《紅樓夢》第五五回:“誰知服藥調養,直到三月間,才漸漸的起複過來,下紅也漸漸止了”。
5. 猶參差。清 錢泳 《履園叢話·譚詩·以詩存人》:“﹝ 唐瑀 ﹞《桃源澗》云:‘清響散高林,暗流出淺草。石脈互起複,安所窮杳渺。’”
6. 猶起伏。清 褚人獲 《堅瓠首集·踢毬》:“柳(柳三複)欲見 晉公 無由,會公蹴毬後園,毯偶迸出,柳 挾取之,因懷所業,戴毬以見公,出書再拜者三,每拜,毯起複於背旅襥頭間。”參見“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