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地域分工
旅遊地域分工
旅遊地域分工,是旅遊功能分工的空間形式,可充分發揮該地域的旅遊資源優勢,確定戰略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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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地域分工是旅遊功能分工的空間形式。因旅遊資源地域結構存在差異,不同旅遊地帶對旅遊者的吸引力不盡相同。合理的旅遊地域分工可充分發揮該地域的旅遊資源優勢,確定戰略發展方向,強化特色,樹立整體形象,從而形成功能獨特、特色鮮明的旅遊大區。如中國,地處黃河中下游的華北地區(陝、晉、冀、豫、魯),自古為中華民族的活動中心,史稱中原,人文昌盛,文物薈萃,其功能以觀賞代表華夏文明的人文景觀為主;地處亞熱帶的東部沿海地區(蘇、皖、浙、贛),山清水秀,氣候宜人,經濟發達,名勝遍布,向以山水風光與園林藝術取勝;地處長江上中游的川漢地區(鄂、湘與四川大部),地形複雜,三峽壯麗,物阜民豐,史跡遍地,以開展“三國尋蹤”與沿江旅遊而獨樹一幟。其他如華南的南亞熱帶和熱帶景觀,雲貴的岩溶景觀與民族風情,西北的“絲綢之路”,塞外的草原風光,青藏的高原攬勝和東北的冬季冰雪活動等,這種根據旅遊資源特徵與宏觀地理基礎的一致性而組成的跨越省、市、自治區界線的旅遊功能大區,即為旅遊地域分工。1936年1月中國旅遊工作會議上提出把北京、上海等7個城市和地區列為“七五”計劃發展旅遊的重點,把它們建成中國旅遊事業的七大基地,即:一個“國際旅遊中心”(北京),兩個“旅遊購物市場”(上海、廣州),一個“國際旅遊經濟特區”(桂林),一個“國際古博館”(西安)和“兩個“避暑、避寒旅遊勝地”(秦皇島、海南島)。這一設想是另一類型的旅遊地域分工在中國旅遊事業發展戰略部署上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