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有忠
白有忠
199徠3年2月,調深圳市法制局任副局長,1994年7月,調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任副主任和任正局緣巡視員。對民商法、行政法有一定研究,在全國性報刊及出版社寫過百萬字的法學論文和專著。其主編的《當代中國經濟法規釋要全書》1997年被評選並獲得深圳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著作獎。
白徠有忠 男,回族,甘肅張家川人。當代民商法、行政法學者。
1965年畢業於中央民族學院政治系本科。曾任中央政法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秘書,國務院辦公廳法制局處長,國務院法制局副司長。1993年2月,調深圳市法制局任副局長,1994年7月,調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任副主任和任正局緣巡視員。深圳市二屆人大代表。曾兼任南開大學、北京大學行政法副研究員、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客座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商法兼職研究員等職務。擔任過《中國法律年鑒》和《中國經濟年鑒》的通訊編輯。另在1989年被我國最有威望的法學家張友漁、雷潔瓊、錢端升等精心組織編寫的《中國法學家辭典》甄選為中青年法學家。曾參加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組織的刑法、民法、合同法、企業法、公司法等大法的起草工作,參加過國務院行政法規的制定的法規清理工作,參加了深圳經濟特區的立法規則、法規草擬和法規審議工作以及市人大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工作,有較豐富的立法經驗和實際工作經驗,並熱心法學研究和法律普及及宣傳工作。曾講授民法、合同法、行政法、立法學等課程。對民商法、行政法有一定研究,在全國性報刊及出版社寫過百萬字的法學論文和專著。主要著作有:《合同基本知識》(群眾出版社,1981年版)、《經濟合同法知識問答》(北京出版社,1982年版)、《私營企業法律知識》(新華出版社,1988年版)、《行政訴訟法知識問答》(新華出版社,1989版)、《知識產權法手冊》(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當代中國經濟法規釋要全書》(經濟管理出版社,1993年版)。來深圳后,曾參與了《特區現代化的保障—深圳法制建設的理論與實踐》(1994年,紅旗出版社版)一書的組織編寫與審稿工作。其主編的《當代中國經濟法規釋要全書》1997年被評選並獲得深圳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著作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