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委組織部

協助部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

安慶市委組織部 協助部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關係;制定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綜合性會議的會務、文電處理、機要、保密、信訪、文印、文書檔案和機關財務、行政事務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設工作;承辦督查工作;做好部機關人員管理服務和部機關退(離)休幹部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息中心)
(二)研究室
負責對全市黨的組織工作重要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綜合調研,為部領導決策提供意見和方案;綜合研究和宏觀指導全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部內重要文稿,工作計劃、總結和部長辦公會議、部務會議記錄整理等綜合文字工作;主辦部刊《安慶組織工作》和《安慶組工信息》;指導、協調全市組織部門的調研、宣傳、信息及承辦本部新聞宣傳工作;負責組織史、部志的編纂工作。
(三)組織科
負責指導全市黨的組織設置、承辦市直單位設立和撤銷黨委(黨組)、工委及跨市黨組織改革領導關係的審批工作;檢查和掌握黨組織執行黨的組織制度和黨內生活制度情況;檢查指導縣級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制度的執行情況;研究指導縣(市)區定期召開黨的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承辦縣(市)區召開黨的代表大會請示的審批、市黨的代表大會、黨的代表會議的有關事項;負責全市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市直和城區及社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研究指導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研究探索社團黨的組織建設的辦法和途徑;了解掌握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情況;研究指導全市組織隊伍建設;承辦市委及本部開展的黨內有關表彰工作;負責全市黨組織、黨員統計和黨費管理工作。

其他部門


(四)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辦公室(掛選派辦牌子)
負責全市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研究指導農村基層黨組織定期召開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換屆選舉工作;掌握鄉鎮黨政正職使用的備案情況;協調有關單位研究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配套組織建設;指導全市“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的堅持、完善工作;參與指導農村黨員隊伍建設;指導科技副鄉(鎮)長的選派和管理工作;研究部署全市選派幹部到村任職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定期督促檢查各地選派幹部到村任職工作的落實情況,承擔市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選派幹部到村任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參與指導全市公務員法的實施,負責全市黨的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等機關實施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以及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等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工作。負責全市援藏幹部的選派、考核、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市委管理幹部的檔案管理及宏觀指導工作。負責市縣鄉領導班子成員和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配備情況、全市黨的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及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情況和全市後備幹部情況的統計匯總上報工作。
(六)縣(市)區幹部科
負責考察縣(市)區領導班子和縣(市)區由市委管理的幹部,考察了解縣(市)區委組織部部長;對分工範圍內的市委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調整、交流、待遇和退(離)休等提出建議,負責建立、培養分工範圍內的縣(處)級後備幹部隊伍,並提出培養使用意見;掌握縣(市)區備案幹部情況;負責選派科技副縣(市)區長工作;了解掌握縣(市)區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負責縣(市)區領導班子換屆人事安排考察,對人事安排方案提出建議,提請審批;參與市級領導班子換屆和屆中調整有關人事安排工作;綜合協調並負責分工範圍內的培養、選拔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幹部工作。
(七)市直幹部科
負責考察市直部委辦局(協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人民團體的領導班子和市委管理的幹部,負責考察市管企業、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市管、部管幹部;對分工範圍內市委管理幹部和部管理幹部職務的任免、調整、交流、待遇和退(離)休等提出建議,並辦理有關手續;負責建立、培養分工範圍內市委管理幹部和部管理幹部職務的任免、調整、交流、待遇和退(離)休等提出建議,並辦理有關手續;負責建立、培養分工範圍內的縣(處)級後備幹部隊伍;考察了解企業領導人員後備人選,掌握一批優秀的企業經營管理者,並提出培養使用意見;負責市直單位科級幹部的宏觀管理,掌握備案幹部的情況;了解掌握分工範圍內的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承辦市級領導班子換屆和屆中調整有關人事安排工作;辦理我市由省委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退(離)休及工資、待遇的報批;負責省委管理的幹部考察聯絡服務工作;研究指導企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企事業經營管理者人才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加強高管企業、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在全市公開選拔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工作;負責市管幹部年度考核工作;承辦軍轉團職幹部的調配、安置事宜;負責市委管理幹部的檔案管理及全市人事檔案的宏觀指導工作;負責全市幹部統計和幹部信息工作;負責分工範圍內的培養、選拔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幹部工作;負責省駐宜單位幹部的協管。
(八)幹部教育科(知識分子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負責研究制訂全市幹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劃和年度計劃;對縣(市)區和市直幹部培訓工作進行協調、指導、檢查;組織市管幹部及其後備幹部的培訓;承辦到中央、省委、市委黨校及有關幹部院校學習的縣(處)以上領導幹部學員、科級幹部學員的選調,以及出國(境)培訓人員的選派工作;綜合協調全市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和縣(處)級後備幹部工作;負責市直單位優秀中、青年幹部的實踐鍛煉(包括掛職、任職等)和全市外派幹部的管理;參與選派科技副縣(市)區長工作;負責全市選調生的管理工作;對全市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及知識分子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負責制訂或參與制訂知識分子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聯繫和掌握部分優秀專家和拔尖人才,並組織開展有關活動;承擔市知識分子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幹部監督科(幹部監督舉報中心)
負責全市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負責對全市縣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承辦市管幹部的任前公示工作;督辦或參與查處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人事紀律的行為;制定和參與制訂有關幹部監督的制度、規定,提出監督工作的建議;負責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若干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用人方面不正之風的舉報;辦理和參與辦理省、市委及部領導交辦的反映領導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參與市管幹部的考察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市管幹部工資的審批;承辦部分市管幹部因公因私出國(境)的審批和備案工作;審理市管幹部和部分老同志黨籍、黨齡、參加工作時間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
(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要承擔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市人才工作的牽頭抓總、宏觀指導、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建立健全高層次人才信息庫;負責市領導聯繫專家的服務工作;指導全市做好領導幹部聯繫專家工作;牽頭組織考核人才工作責任制和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以及全市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評選表彰。
(十一)黨員電化教育中心
主要負責指導、規劃、協調和管理全市黨員電化教育工作;指導、督促抓好全市黨員電教播放網點規範化建設;做好黨員電化教育教材的引進、複製、發行和交流工作;檢查落實基層電教播放收看工作;拍攝製作黨員教育電教視專題片;辦好《黨的建設》電視專欄,加強黨建工作宣傳;籌劃實施全市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辦好《安慶先鋒網》,拓寬黨員電教領域;組織開展黨員電教科技致富工程主題活動;組織培訓全市黨員電化教育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