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士元
湖廣按察使僉事
鄭士元(生卒年不詳),又稱鄭士原,字好仁,台州路寧海縣水車(今浙江省寧海縣)人。明初清官。
有才學,洪武四年(1371年)中進士,后升為湖廣按察使僉事,其遏制荊、襄卒搶劫民女的事件,並對抗禦史台讞上的冤情。后因空印案連坐而下獄。出獄后,因其弟鄭士利上言解釋空印案,而被輸作江浦。
鄭士元是洪武四年(1371年)中的進士,在明太祖時,他做過六品監察御史,為官剛正廉潔,而且行事一絲不苟。
鄭士元任期中,糾彈了不少貪官污吏,其中包括皇侄朱桓的重大集體貪污案件。
由於朱桓的父親對朱元璋曾有救命之恩,所以朱元璋想免去他的死罪,但鄭士元據理力爭,並說:「朱桓已是累犯,如果這次仍不殺他,那乾脆訂一條皇親國戚犯法,可以從寬處理的法律。」朱元璋一聽七竅生煙,爰治他違逆死罪,孰知鄭士元非但不怕,並準備昂首就義,連劊子手都為之動容。後來太子朱標特別援引唐太宗納魏徵諫,與曹操寬待陳琳的典故,來為鄭士元求情,朱元璋於是接受建議,並向鄭士元說:「治家守規,治國依法,都不得徇一時之意。
你雖激言頂撞,但仔細思量,仍不失理,所以我已下令將朱桓處死,以儆效尤…。聽說你家境清寒,卻從不收賄賂;奸賊以死威脅,你卻毫不畏懼,你為何能清貧不移志,威武不能屈?」鄭士元答稱:「為官者,一言一行,都代表朝廷。官貪,百姓則罵國邪;官清,百姓則贊國正。官不敢鎮邪,民心則無國。
故微臣不敢褻瀆職守,惟恐有負朝廷重託。」朱元璋一聽大悅,說:「凡為官者,須剛正廉潔。清貧,士之常也;惟儉養德,惟侈盪心。侈則多欲,多欲則貪。違法枉道者,遲早要招禍殃身…。朕以為,見金動心者,不可為吏;見善不揚者,不可為官。鄭士元清廉正直,勇於諫言揚善,今調升為湖廣按察使司僉事,正五品。」後來鄭士元一直忙於公務,其妻罹患重病來函,才得以回家探視,但家裡實在太窮,不但沒錢給妻治病,甚至於妻死後,也無錢為之安葬,他的五個兒子竟央求賣身葬母。最後還是同僚親友籌錢,才得以辦好後事。出殯時,民眾夾道送葬,那時正下大雨,民眾竟沒一人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