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梅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根據《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市發〔2009〕63號),設立梅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三)加強對全市人口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加強人口規劃和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四)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督促檢查落實,提出相關措施,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二)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三)根據省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製全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劃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規定措施。
(五)制定計劃生育的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提高人口素質;協調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數量,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研究和規範計劃生育葯具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計劃生育葯具的使用與發放;組織全市病殘孩醫學鑒定及審批工作。
(六)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科學研究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劃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
(七)監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提出本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八)制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系統隊伍建設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和規範,推動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十)組織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協調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主要決定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依據;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指導、督促、檢查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投入機制並組織實施和評估監督;指導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落實;指導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勞動工資、財務管理、物業管理、黨群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承辦紀檢、監察、機關黨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擬訂全市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實施辦法和措施,督促檢查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做好市計生兼職成員單位的聯繫、指導和督查;實施計劃生育工作綜合治理,牽頭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劃生育的規定,推動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負責本級計生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指導基層做好行政執法工作;受理群眾來信來訪;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負責機關普法教育工作。
(三)規劃統計科。
貫徹執行省人口規劃,協調有關部門編製全市人口發展計劃;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分析,研究提出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重大問題的建議方案;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人口和計劃生育的統計與信息工作;參與省、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參與人口統計數據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負責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經常性檢查和指導工作,及時為領導提供有關決策數據。
(四)宣傳教育科。
制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積極開展全民性基本國情和基本國策宣傳教育,宣傳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同黨校抓好領導幹部人口理論學習,指導全市加強人口計生宣教網路建設,指導和組織針對不同年齡時期育齡群眾開展人口計生基礎知識教育;協同宣傳、文化、新聞等單位開展人口計劃生育宣傳報道,組織征訂、發行計劃生育宣傳品;指導督促基層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五)科學技術服務科。
擬訂和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科學研究規劃,指導技術服務網路建設;擬訂和推動實施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指導、檢查、督促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鑒定和治療;指導和監督計劃生育葯具的使用與發放;推動完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制,組織計生醫技人員業務培訓及資格審定;負責計生服務所定級審核工作;組織全市病殘孩醫學鑒定及審批工作。
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機關行政編製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
(一)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公室為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職責。
(二)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公室為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負責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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