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長華

江西省五十年代樹立起的農業模範

丁長華,女,1939年5月出生,江西省五十年代樹立起的農業模範。

1958年和5個姐妹成立花木蘭生產組。1959年由生產組擴大成“火箭生產隊”,丁長華當選為隊長。她是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併當選為主席團成員;是第三屆共青團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當選為團中央委員;是第十、十一、十二屆全國黨代會代表,當選十一屆中央候補委員。並於1958年、1960年、1975年、1979年榮獲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

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1939年5月,丁長華出生在江西金溪縣丁家村一個貧苦家庭。幼年喪父,母親丟下她和三個弟弟很快改嫁。為了當好家,她既當姐姐又當媽,裡外一把抓。特殊的家境,鍛煉了她吃苦耐勞的意志品格,也成就了她的精明強幹。

教育經歷

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 江西行政管理幹部學院政治理論專修班學習。

工作經歷

1953年15歲的丁長華參加互助組。
1954年12月加入中國新民主義青年團。
1955年8月至1958年12月江西省金溪縣滸灣公社丁家村婦女隊長。同年參加農業生產合作社
195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她邀請5個女社員組成花木蘭隊,向隊里要了兩塊最差的田進行試驗創高產。這一年,她們種的0.96畝棉花達到畝產皮棉903斤,0.82畝水稻畝產達1200斤。12月她出席全國婦女社會主義建設積極分子大會。
1959年1月至1975年10月 金溪縣滸灣公社丁家大隊火箭生產隊長、黨支部副書記,丁家大隊黨支部副書記。
1962年全隊糧食畝產過千斤,皮棉畝產600斤,多種經濟作物成倍增長,社員摘掉了長期吃返銷糧的帽子,還向國家交售糧食4000餘斤。同年12月中共撫州地委號召全區生產隊和農村幹部向丁長華和火箭隊學習。
1963年當選為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和大會主席團成員。
1964年3月省婦聯號召全省婦女向丁長華學習。同年出席共青團全國第九次代表大會,當選為共青團第九屆中央委員,並代表江西受到毛主席和周總理接見。
1966年參加國慶觀禮,多次出席全國、華東和省勞模積極份子會議,先後16次進京,5次見到毛主席。
1969年任中共撫州地委委員、地區婦聯副主任。
1973年8月兼任江西省婦聯副主任。是中共十大、十一大、十二大代表,中共十一屆中央候補委員。
1975年11月參加工作。同年11月至1977年9月 江西省撫州地委常委,撫州地區婦聯副主任,中共金溪縣委常委,縣革委會副主任。
1977年10月至1983年6月 撫州地委常委、撫州地區婦聯副主任,中共金溪縣委副書記。同年隨中共黨的工作者代表團出訪羅馬尼亞
1983年7月至1987年7月中共金溪縣委副書記。
1987年8月至1992年10月金溪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2年10月至1994年9月金溪縣委調研員。
1994年9月至2000年11月江西省政協撫州地區工委副主任。中共第11屆中央候補委員。